关于征集吉林省创新能力建设项目专家库入库专家(第二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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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30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和加强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管理,充分挖掘各行业专家资源,发挥专家在优化资源配置、促进高技术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等方面的作用,确保评估论证工作的客观性、公正性和独立性,根据吉林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创新能力建设)管理办法要求和项目评审工作需要,拟对吉林省创新能力建设项目专家库进行增补和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本次征集的专家,是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相关领域,从事科研、 管理、财务、咨询工作的高层次专业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业操守,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本专业规程规范 和标准,能够运用专业知识和职业经验,以独立身份公平公正地参加省发展改革委项目评审、评估、咨询等工作。

二、领域范围

    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经济管理、财务会计等(详细专业领域 见附件3)。

三、推荐条件

(一)政治标准

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 做到“两个维护”。

(二)学风道德

学风正派,遵守科研伦理,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严谨、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三)基本条件

(1)具备正高级职称并在专业领域取得突出业绩,拥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

(2)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对于紧缺专业或资深专家,可放宽到70岁;院士、国家级领军人才等专家年龄不限。

(四)专业条件

1.工程技术专家。除满足基本条件外,以下条件(1-5)至少满足两项。

(1)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国家级或部级重点及以上项目至1项,包含但不限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及以上)等。

(2)具有在国家级研究平台、地方研究机构中以负责人或主要参与人身份开展科研工作的经历,或在平台(机构)中担任主要科研管理任务,或在国家级学术组织中任高级职务。

(3)具有作为核心成员或骨干成员承担相关领域国家重大任务的经历。

(4)获得过省级及以上科技奖励或行业重要科技奖励。

(5)具有海外科研和工作经历,熟知国内外相关专业领域前沿方向,了解相关行业发展前景的海外专家可适当放宽要求。

    2.财务会计专家。应从事财务、会计、审计等工作8年以上 并熟悉国家财经政策法规和科技经费管理规定,熟悉科研项目组织实施和经费管理的规律和特点,熟悉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业的 财务管理制度,具有较强的专业综合分析和判断能力。持有注册会计师、注册审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会计师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之一。

    3.经济管理专家。应从事科技行政管理工作满5年以上,熟悉专业咨询活动有关政策和要求,具备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行政管理经验。

    四、申报要求

   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日16:00,推荐单位应认真组织专家填写《专家入库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一式两份(需申请人签字)交至科研处1415,并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推荐汇总表》。


   附件:

     1.吉林省创新能力建设项目专家入库申请表

     2.细分领域                          

                     科研处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