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下半年)省教育厅科研项目验收工作通知(2017/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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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1-20

按照2017年(下半年)省教育厅科研工作计划进度,将于近期开展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验收范围

项目合同号年份为2015、2016年度,已按照项目合同书约定的终止时间,完成研究工作的项目。

二、材料要求

符合验收范围的项目负责人请按照附件1中的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三、项目验收的主要内容

1、是否完成合同书要求的指标。项目完成前,项目负责人须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身份,公开发表至少2篇以上与本项目有关的文章,其中一篇需发表在国家核心期刊或被SCI、EI、SSCI、CSSCI、ISTP等检索收录。

2、相关资料是否齐全完整、规范,并符合规定。其中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研究报告(2-3万字左右)对科研成果、研究过程阐述明晰。

3、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

4、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

四、验收答辩评审程序

答辩人员按下述参考提纲准备PPT汇报:

(1)、项目基本情况(申报时间、课题组成员组成及项目变更情况、项目研究内容等简介);

(2)、项目研究过程和产生的科研成果情况介绍;

(3)、项目合同书规定研究目标的完成情况(成果形式及相关佐证材料介绍);

(4)、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

2、专家提问;

3、专家根据答辩情况进行合议并撰写验收意见。

材料上交时间:2017年12月04日

联系人:潘淑娟         电话:3291179

邮箱:[email protected]

科研处

2017 年 1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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