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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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1-05

 

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我校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提升我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的质量和资助率,现将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学院按照学校统一安排,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动员和组织工作。
  (一)、项目指南

        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详见http://www.nsfc.gov.cn/nsfc/cen/xmzn/2018xmzn/index.html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三)申请人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于20181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科研处申请开户(将姓名、职称、邮箱等信息发送到[email protected]),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3.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4.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四)其他

 1.为保证学校项目申报资源的可持续性,减少限项制约,建议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在主持申报项目的同时,避免参与其他基金项目。

 2.学校支持并鼓励申请人在撰写过程中积极寻求校内外同行专家、知名专家对申请书进行指导和帮助。

       3.其他未尽事宜,将在后续通知中说明或联系科研处。

        联系人:鲍庆晗       电话:3291179      

                                                                         科研处

                                                                 2018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