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25年度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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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6-21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战略部署,更好汇聚高校科技和人才资源,加快推进“双一流”“双特色”建设,持续提升高校科研服务“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和创新型省份建设能力,助力“464”新质生产力发展格局建设,根据《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做好 2025 年度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类别

1.社会科学项目:分设“重大、重点、优秀青年、一般”四个类别,“一般项目”由学校初评,实施限额推荐(我校限额推荐40项)。此外,各高校可立足自身学科专业建设实际和提升层次水平需要,申请定数量的自筹项目自筹项目采取“校级初评限额推荐、省级复核认定”的遴选机制。原则上,自筹项目(含科技、社科)推荐数量本科高校不超过10项、高职高专院校不超过6项,各高校可在限额内自主决定申报数量。自筹项目按照省教育厅一般项目进行管理。

2.产业化培育项目:项目以经调研征集发布的“企业技术需求信息统计表”(见附件1)为主要选题方向,高校科研团队需紧密对接企业技术需求,开展定向技术研发、定向技术服务和定向成果转化。项目分“重点”和“一般”两个类别开展立项攻关研究,两个类别均不设申报限额。同等条件下重点支持有较为成熟技术及专利支撑、有较好转化前期基础条件,能够在较短时间取得产业化进展的项目。

3.其他专项项目:其余专项项目申报工作根据省教育厅有关部门通知要求开展。

二、选题方向

本年度省教育厅拟重点支持的高校科研项目申报方向以《2025年度科研项目申报指导性目录》(附件2)为总指引。各高校要深入研究指导性目录列出的研究领域及重点方向,紧密结合学科专业优势、科研基础、队伍现状,对标《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型省份建设的意见》《吉林省科学技术发展“十四五”规划》以及《吉林省“十四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锚定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主攻方向,加速传统产业焕新升级谋突破,加快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布局谋突破,有组织开展科研攻关,切实提升申报项目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契 合度,同时支持自由探索。

三、申报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符合《项目管理办法》中相关要求。项目申请人必须是高校在职在岗人员,申请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在所有申报类别中限报1项。作为项目负责人以往各年度已在省教育厅立项且尚未结题者(含验收未通过),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项目在研“省级科研专项”项目达到2项及以上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项目申报人需严格遵守项目申报纪律严禁同一申请人的同一项目重复申报,或改头换面多头申报。

2.项目申报内容不得违背国家和吉林省关于科技伦理治理的有关要求,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项目,须经本单位伦理委员会审查合格后方可申报(需将本单位医学伦理委员会出具的审查合格证明上传至系统)由于课题申报方式为线上系统申报,评审过程涉及通讯评议涉密项目不予受理。

3. 同等条件下,对依托于国家或省部级科研平台(教育部、省教育厅高校协同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校企联合技术创新实验室、人文社科研究基地、高校智库、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等)申报的项目予以优先支持。

四、申报组织要求

1.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实行全过程平台申报、线上评审、中期管理和结项管理。项目申请人需注册登陆“吉林省高校科研管理服务云平台”(网址:http://jlky.yuntu.cn/user/login),按申报项目类别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3

各位项目负责人需在2024年7月7日下午5点前完成系统填报,同时填写《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以“项目负责人姓名+教育厅项目汇总表”命名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7月8日开始科研处将进行审核、遴选推荐。请各位项目负责人务必遵守时间节点,逾期不予受理。

 

其他注意事项:

1.科学技术、社会科学优秀青年项目申请人原则上应在受理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40周岁,项目组成员以青年为主;其他项目(除产业化培育项目外)申请人原则上应在受理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45周岁。

2.重点项目、优秀青年项目不设申报限额,因此鼓励符合条件的项目负责人申报重点项目和优秀青年项目。

3.成果形式可以参考《项目结题验收参考指标》(附件6)和《成果分类认定表》(附件7)填写。

4.经费部分填写参考附件3-1:社会科学项目申报书

 

5.关于申报单位(基地、智库或团队名称),依托基地的项目,此处填写基地全称;不是依托基地申报的项目,填写无。

6.项目计划完成时间:2026年12月31日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社科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陈晶

联系电话0434-3291816

 

 

 

科研处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