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年教师科研能力培育提升计划项目结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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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14

根据《澳门头数和尾数青年教师科研能力培育提升计划项目实施办法》有关要求,请符合结题要求的项目负责人填写《澳门头数和尾数青年教师科研能力培育提升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具体要求如下:


一、结项条件

学校对青年培育提升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终期验收,验收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取得下列任意成果则视为合格:


1.以我校为第一单位,新增主持省级科研项目1项(不含无经费支持项目);

2.以第一作者且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社会科学类发表南大核心期刊论文1篇,或南大核心(扩展版)期刊论文2篇,或北大核心期刊论文2篇;

3.在全国百佳出版社或国家级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1部;

4.获省级科研成果奖1项;

5.获省部级采纳的决策咨询1项;

6.以项目负责人,累计到账经费(不含外拨经费)社会科学类不少于5万元。


二、材料要求

1.相关成果的证明材料(电子版)附件2《澳门头数和尾数青年教师科研能力培育提升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word版(电子版)放在一个压缩包内,文件命名为项目立项年+姓名+学院,于2024年5月20日16:00前发送至指定邮箱。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2.社会科学类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社会科学类联系电话:0434-3291816


附件1:澳门头数和尾数青年教师科研能力培育提升计划项目实施办法.docx 

附件2:澳门头数和尾数青年教师科研能力培育提升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doc


科研处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