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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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6-1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战略部署,更好汇聚高校科技和人才资源,加快推进“双一流”“双特色”建设,持续提升高校科研工作服务“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和创新型省份建设能力,根据《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做好 2024年度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工作站位,抓好组织申报工作
  各高校要进一步提高工作站位,科研管理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新修订的《管理办法》,充分认识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的新定位、各方职责的新界定、项目类别的新划分、验收管理的新要求,切实做好年度科研项目组织申报工作。从项目申报组织、指南宣传解读、指导跟踪服务等环节入手,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工作统筹、严格校内遴选,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抓好年度科研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省教育厅将对各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并将抽查结果作为下年度一般项目指标安排的依据。
  二、用好申报指南对接振兴发展急需
  《2024年度科研项目申报指导性目录》(附件1)是本年度省教育厅拟重点支持高校科研项目申报方向的总指引。各高校要深入研究指南列出的研究领域及重点方向,紧密结合学科专业优势、科研基础、队伍现状,对标《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型省份建设的意见》《吉林省科学技术发展“十四五”规划》以及《吉林省“十四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聚焦我省“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六新产业”“四新设施”发展急需,有组织开展科研攻关,切实提升申报项目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契合度同时支持自由探索。
  三、严格申报要求,分类做好校内初评推荐
  2024年度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分“科学技术研究、社会科学研究、产业化培育和专项项目” 四个类别。其中,“产业化培育项目”列为省政府重点工作, 申报事项另行通知。2024年度专项项目下设“语言文字研究”“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就业创业和学生管理”“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四个专项方向申报工作另行通知。

  依据新修订的《管理办法》2024年度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分为科学技术研究、社会科学研究两类项目分设“重大、重点、优秀青年、 一般” 四个层次。其中,重大、重点、优秀青年项目不设申报限额,各高校可对照《指导性目录》所列重点支持方向,对申请重大、重点、优秀青年项目进行校内初评、分类择优推荐。“一般项目”由学校初评,实施限额推荐(我校限额40),压实高校科研项目管理主体责任,支持高校广大教师和科研人员,主动对接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需求开展科研攻关,加快提升高校教师整体科研能力。

  2024年起,适应发展需求,按照“自主自愿、量力而行、保证质量”的要求,各高校可立足自身学科专业建设实际和提升层次水平需要,申请一定数量的自筹项目,自筹项目采取“校级初评限额推荐、省级复核认定”的遴选机制。原则上,自筹项目推荐数量本科高校不超过 8 项、高职高专院校不超过 5 项。各高校可在限额内自主决定申报数量。申请自筹项目高校需签订项目经费支持承诺书(模版见附件2)。自筹项目按照省教育厅一般项目进行管理。
   四优化工作流程,加强立项评审项目结题全过程管理
  (一)从2023年起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实行全过程平台申报、线上评审和结项管理。 项目申请人需注册登陆“吉林省高校科研管理服务云平台”(网址: http://jlky.yuntu.cn/user/login),按申报项目类别填写《项目申报书》,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 7月 25 日。
  (二)位项目负责人应科学选题,坚持原创性、先进性和科学性原则,避免项目重复申报和低水平研究,提高项目申报质量。高校遴选确定各类拟推荐项目,项目名单需在本校官网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需将确认推荐的项目在系统中审核通过,审核过程需保证申报书规范、预算表合理,审核截止日期为 8 月 10 日。

  (四)各高校要按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加强项目经费管理、过程管理和绩效评估;要落实提升项目管理信息化水平的工作要求,利用平台组织开展好项目评审、合同签订、结项验收与跟踪指导,尤其要加强知识产权和成果转化、产业化等后续管理服务,及时总结经验,通报信息。
  五、落实扶持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制度要求

  (一)同等条件下,对依托于国家或省部级科研平台(教育部、省教育厅高校协同创新中心、高校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校企联合技术创新实验室、人文社科研究基地、高校智库、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等)和跨学科、跨院校、跨部门联合申报的项目予以优先支持。
  (二)落实有关规定要求,为避免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在研“省级科研专项”项目达到 2 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2024 年度省教育厅科研项目。
  (三)项目内容不得违背国家和吉林省关于科技伦理治理的有关要求,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项目,须经本单位伦理委员会审查合格后方可申报(需将本单位医学伦理委员会出具的审查合格证明上传至系统)。由于课题申报方式为线上系统申报,评审过程涉及通讯评议,涉密项目不予受理。
  (四)原则上,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按省级项目进行管理,课题资金使用按照有关项目资金管理规定执行,鼓励学校按比例配套研究经费。项目经费须严格按照经费预算计划执行,专款专用、专项管理。
  (五)申报人需严格遵守项目申报纪律,严禁同一申请人的同一项目重复申报,或改头换面多头申报。如发现有此类问题,将撤销立项、收回资金,并记入个人科研诚信档案。
  六、项目申报截止时间

  本项目实行网上申报,不需要提交任何纸质申报材料。申报网址:http://jlky.yuntu.cn/user/login吉林省高校科研管理服务云平台),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 7月 25 日。请各位项目负责人务必遵守申报时间。

  具体申报流程详见附件3:吉林省高校科研管理服务系统项目申报使用说明-教师版

  申报过程中涉及学科代码、名称可参考“附件4: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经费预算可参考“附件5:社科项目申报书”。

  最终成果形式可参考“附件6: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和附件7:课题验收标准”自行确定。

  未尽事宜可咨询科研处,文科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邢欣欣,陈晶,3291816;理科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杜宏学,3291179 。

 

 

                      科研处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