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受理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及清理 2017 年度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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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6-05

为进一步规范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提高结题工作实效性,根据《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鉴定结题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省教科办将统一受理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集中结题工作,同时对 2017 年度立项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进行结题清理。2023 年度集中受理结题共两次,上半年、下半年各一次。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材料要求

(一)课题组提交材料要求

1.结题文件夹名称为“课题负责人姓名”,内含 5个子文件夹,分别命名为“1.结题申请书”“2.结题报告”“3.研究成果及佐证材料”“4.过程性材料”“5.结题登记汇总表”;1-4子文件夹里的文档均须为 PDF格式,结题文件容量不超过 50M“5.结题登记汇总表”要求EXCEL格式,2017 年度课题申请结题需在《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登记汇总表》“备注”栏内注明“清理”  

2.研究成果限报 5 项代表性成果,包括论文、著作、调研咨询报告等。研究成果按照重要性依次排列。

3.成果为论文的,须提交论文原件的扫描件,包括封面、版权页、目录页(须将负责人姓名突出显示)及完整内文;成果为著作的,须提交著作封面、版权页、目录页的扫描件及著作原件1 本;成果为调研咨询报告的,须使用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进行复制比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复制比不超过20%。

4.过程性材料包括:立项通知书、申报评审书、开题报告书、研究方案及变更审批表等,均为原件的扫描件。变更无管理部门审批视为无效。

对限期内未完成研究任务的课题做终止处理,不再接收申报结题。

(二)时间要求

省教科办采取统一结题的形式。

我校上半年受理结题材料时间为 6 月 16 日,下半年受理结题材料时间为 9 月 25 日,省教科办将结合申报结题情况组织专家评审。

各位老师按照上述结题材料要求和时间要求,将电子版结题材料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即可,除著作需纸质版原件,其他需提交的材料均为电子材料。

经科研管理部门提交给省教科办的所有材料均视为经审核同意的文本。审核内容包括结题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等,成果及材料不符合结题要求的课题原则上不上报。

 

    联系人:邢欣欣,陈晶                 电话:3291816

 

科研处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