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四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 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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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4-10

为推进新时代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发展,创新社科工作,凝聚社科力量,呈现更优成果,按照四平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2023年度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启动本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聚焦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重要部署,为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推动四平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四平提供有力智力支持。

二、立项重点

2023年度四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包含委托项目和一般项目两部分。

(一)委托项目

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一主线,结合指南题目(附件1)开展研究。委托项目题目可与指南题目相同,也可按照指南题目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和侧重点。指南题目由党政部门领导、实际工作部门和各学科专家提出,经专家库专家筛选整合后确定。

(二)一般项目

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聚焦市委、市政府当前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四平市经济、科技、社会、文化、生态及党建等领域中的重点、难点、热点等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开展应用研究;结合自己的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开展相关专题研究。

三、申报资质

(一)申报范围。四平市辖区内高校、科研单位,市属学会、协会、研究会及市直和各县(市、区)相关单位人员等均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申报人需具备下列条件:一是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科研水平,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二是申报人可以以项目负责人或参与者身份进行申报,以负责人身份申请立项不允许超过一项。三是项目负责人只能填写1人。尚未结项的四平市社科项目负责人不允许以负责人身份申报本年度的课题项目。

(三)其他申报范围及条件参考《四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中相关内容。

四、成果形式及研究时限

(一)委托项目

1.成果形式。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其中研究报告全文不低于1.5万字,同时还应提交3千字左右的资政建议(成果摘要)。

2.研究时限。自立项之日起,研究时限不超过4个月。

(二)一般项目

1.成果形式。最终成果形式一般为研究报告、系列化论文和专著。

2.研究时限。以研究报告为成果形式的,研究时限不超过1年;以系列化论文为成果形式的,研究时限不超过2年;以专著为成果形式的,研究时限不超过3年。

五、申报材料及时间

1、材料报送要求。

纸质材料:申报书及活页各一式三份,A3纸正反面打印,中缝装订;

电子材料:填写完整的申报书活页及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申报书以“【澳门头数和尾数-张三】2023年度四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书.docx”形式命名,活页以“【澳门头数和尾数-张三】2023年度四平市哲学社会科学项目申报活页.doc”形式命名,汇总表以“澳门头数和尾数-张三-汇总表”形式命名。

申报者要严格按照《申报书》中的“填表说明”进行如实申报。

2、材料报送时间。

申报人请于2023424(星期一)1600前将纸质材料提交至科研处社科管理科(1416室),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请各位老师务必遵守时间。

六、其他事项

1、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确因特殊情况需延期,务必在研究时限内递交申请。

2、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在我市工作的社科工作者和其他领域的社科爱好者。批准立项后,申报表中人员未经申请批准不得随意增减。

3、申报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严禁剽窃、抄袭、作假等现象发生。结项提交的研究报告、所刊发论文查重率均不得超过30%。对于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将纳入本研究计划“学术失信黑名单”,5年内不得申报四平社科项目,并将相关情况通报所在单位。

4、各申报单位要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申报材料汇总后,由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核准签章,并统一报送。


联系人:邢欣欣 陈晶

联系电话:3291816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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