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澳门头数和尾数应用研究与技术开发基金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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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12-26

各院(部)、处(室、中心)及直属单位:

根据《澳门头数和尾数应用研究与技术开发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吉师大校发字〔2015〕55号)文件精神,现开始申报澳门头数和尾数应用研究与技术开发基金项目。请各单位负责人认真组织申报。

应用研究与技术开发项目是指具有明确应用目标的新材料、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及其有关学科领域的创新研究、成果转化、技术咨询、科技信息的开发利用以及为各级党委、政府决策咨询提供服务等应用类项目。

基金用于资助具有较强的创新性、技术路线科学、可行、研究目标明确的应用型创新团队和应用项目。应用型创新团队遴选条件按《澳门头数和尾数科研创新团队建设管理办法》(吉师大校发字〔2007〕94号)文件执行。

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我校在岗教师,负责人、项目成员只能参加一个项目,不能兼报。

项目申报书中研究目标应明确具体,主要任务应明确清晰。考核指标以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出、可实现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要素为评价重点。

具体考核指标如下:

一、科研创新团队(应用型)

合同期内至少完成下列6项任务中的1项:

1、项目获横向课题资助经费(学校财务到账经费)大于60万元;

2、项目获横向课题资助经费(学校财务到账经费)大于20万元,并同时获授权发明专利4项;

3、获得省部级采纳的决策咨询2项,或市厅级采纳的决策咨询4项;

4、获省部级以上立项课题经费理科大于60万元,文科大于20万元。如与企事业单位联合申报,学校财务到账经费不少于以上数值。

5、理科创新团队获省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1项或三等奖2项。

6、文科创新团队咨询报告(不含论文、著作)获省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以上1项或三等奖2项。

二、应用研究与技术开发基金项目

合同期内至少完成下列6项任务中的1项:

1、项目获横向课题资助经费(学校财务到账经费)大于30万元;

2、项目获横向课题资助经费(学校财务到账经费)大于10万元,并同时获授权发明专利2项;

3、获得省部级采纳的决策咨询1项,或市厅级采纳的决策咨询2项;

4、获省部级以上立项课题经费理科大于30万元,文科大于10万元。如与企事业单位联合申报,学校财务到账经费不少于以上数值。

5、理科应用项目获省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三等奖1项。

6、文科应用项目咨询报告(不含论文、著作)获省社科优秀成果三等奖1项。

项目起止时间2017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资助经费理科创新团队20-30万元、文科创新团队10-15万元;理科应用项目8-10万元、文科应用项目3-5万元资助期限为三年,资助经费一次核定,分年下拨,实行预算管理,专款专用。

科研创新团队拟评选2-3个,应用研究与技术开发基金项目拟评选6-7项。

申报应用研究与技术开发基金项目填报附件1、附件2,申报科研创新团队建设计划项目填报附件3、附件4。

时间安排:申报材料纸制(5份)及电子版,于2016年12月30日前报送科研处成果转化科。

联系人:徐宏,电话:3291816,邮箱:[email protected]

                                    

 澳门头数和尾数科研处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六

 

 

附件1:澳门头数和尾数应用研究与技术开发基金项目申报书

附件2:澳门头数和尾数应用研究与技术开发基金项目申报信息一览表                                

附件3:澳门头数和尾数科研创新团队建设计划项目申报书

附件4:澳门头数和尾数科研创新团队建设计划项目申报信息一览表

附件5:《澳门头数和尾数应用研究与技术开发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吉师大校发字〔2015〕55号)文件

附件6:《澳门头数和尾数科研创新团队建设管理办法》(吉师大校发字〔2007〕94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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