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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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人员

职责

党委副书记

肖钢

1.根据学校党委及学生工作部和学院党委的工作安排,结合学生工作实际,制订本单位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对学生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式任务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

3.组织辅导员做好学生工作,定期召开学生工作会议,安排、研究、总结阶段性工作,并定期向学院党委和党委学生工作部汇报。

4.配合党委组织部,对学生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建立学生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在学生中发展党员及党员教育工作。

5.指导学院团委、学生会开展工作。

6.组织学生开展争创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活动。

7.做好新生入学教育、毕业教育工作,做好学生就业工作。

8.开展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定期了解和研究学生思想状况,提出实施意见,并及时向党委学生工作部和学院党委汇报。

团委书记


1.主持团委全面工作。

2.监督检查团委,院学生会,院学生社团联合会、院大学生艺术团工 作开展情况。

3.负责召开团委常务会议。

4.审查团委重大决策及工作。

5.负责团委部长级以上团员干部的提名、任免。

6.对团委工作全面负责,接受团委全体成员监督。

7.完成校团委及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交给的其他工作。

辅导员

毕一陈丽爽姜鉴恩
张佳铮 迪丽达尔

1.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积极引导学生不断追求更高的目标,使他们中的先进分子树立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确立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念。

2.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经常性地开展谈心活动,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心理品质和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格,增强学生克服困难、经受考验、承受挫折的能力,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处理好学习成才、择业交友、健康生活等方面的具体问题,提高思想认识和精神境界。

3.了解和掌握学生思想政治状况,针对学生关心的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和引导,化解矛盾冲突,处理突发事件,维护校园安全和稳定。

4.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组织学生勤工助学,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5指导班委会建设,做好学生骨干培养工作,配合任课教师共同做好教学管理。

6.指导学生开展寝室文化建设,督促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生活习惯,做好寝室安全、卫生和文明建设工作。

7.教育和督促学生,按时缴纳学费,做好欠费学生的催缴工作。

8.完成学生处和所在专业学院、系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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