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大首页
关于做好2017年财务决算和2018年预算的通知

内各单位:

为做好2017年财务决算和2018年校内财务预算工作,根据《高等学校财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财务决算工作报账时间安排

(一)2017年报账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5日

(二)2018年开始报账时间:2018年3月1日

(三)2017年12月16日至2018年2月28日为计划财务处内部结账、编报决算、编制2018年校内财务预算和处理2018年年初及假期业务时间,不对外报账。2018年1月2日开始如有特殊业务可到计划财务处办理借款手续,请各单位提前安排好财务结算等相关事宜。

二、各类往来款项及收费票据的清理工作

(一)各类往来款项的清理和结清。我校往来款项余额过大,其中部分款项长期挂账,省审计厅审计时提出的重点整改问题之一,请有关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对相关款项及时清理。

各单位或个人在学校财务部门借款尚未报账还清的,请务必于2017年12月15日前报账结清。

(二)结清领用的各种票据及款项。各单位在学校计财处领用的各种票据请于12月15日前到计划财务处办理结清手续,相应收入应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不得违规坐收坐支。已用票据存根及未使用完的票据,一并交回计划财务处。在计划财务处已开具发票,款项尚未到账的,请尽快催收入账。

三、收入结算工作

(一)学生应缴费用的清缴。请未缴清学费、住宿费以及教材费的学生于2017年12月15日前缴清所欠费用。各学院要做好对学生欠缴费用的催缴工作。因省财政厅年终结账工作要求,有上缴收入的部门请在12月15日之前把收入足额缴入学校账户,以便综合科及时上缴财政专户。

(二)后勤管理处应做好取暖费、水电费缴纳工作,及时催缴应缴取暖费、水电费。

(三)计财处按照资金来源渠道做好对全年的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科研收入、其他收入等各类收入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对科目、经济分类等信息核对工作。对专项资金(学科、专业、实验室、科研、公共服务体系)结转结余资金情况按项目名称逐项核对准确。

四、加快2017年学校财务预算的执行进度

财政厅、教育厅高度重视对省属高校预算执行情况的指导与监管,采取了预算执行进度按月通报制度、约谈制度、绩效奖励制度、预算执行和下年预算安排挂钩制度等一系列加快预算执行的措施。财政专项经费的执行进度的快慢,直接影响到学校下一年度获得财政厅预算拨款数额的多少,请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共同努力完成专项经费的支出,以免财政拨款被财政部门强制收回。预算执行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已执行完毕的项目,各单位应按照学校财务相关规定和专项报账流程,及时履行财务报销手续。并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开展绩效分析和评估。

(二)预计在年度内能完成,但仍处于执行过程中的项目,要加快项目执行力度,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2017年度内专项资金在本年度内执行进度应该达到85%以上。

(三)本年度内无法完成的项目,要查找原因,及时向学校预算经费归口管理部门反映。所有财政专项经费两年内必须执行完毕,否则财政结余资金将由财政部收回。

(四)对各单位已从财政拨款项目中办理借款手续但尚未报账的款项,请在规定的报销日期内尽快办理借款的核销业务,否则在本财政年度终了,财政拨款项目经费未执行完毕,其结余将上交财政部门,来年再核销借款时,因没有资金来源而造成借款不能办理核销手续的,其费用由借款单位承担。

(五)各归口单位负责人及相关项目负责人要树立财经法律法规意识,不能单纯为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而进行转移挪用资金、私设小金库等各种违规操作。

五、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的清理盘存工作

资产处对管理和使用的资产,应按学校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年终盘存对账工作,及时清算和结账,做到账物相符、账卡相符、账账相符,并与计财处各项资产明细核对准确无误。

六、独立核算单位决算工作

独立核算单位财务决算报表的编报。后勤伙食管理科、校医院、幼儿园的财务决算报表及其文字说明务必于2018年1月5日前报送计财处,以便学校汇总、并表、上报教育厅和财政厅。

七、根据决算报表的填报要求,请下列单位于2017年12月31日前报送相关基础数据资料(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一)党校办报送澳门头数和尾数主要职能。

(二)人事处报送编制手册复印件,报送编制内教职工及离退休人数;编制外人事代理、流动编、大集体等长期聘用人数(年末时点数及年度变动数)。

(三)发展规划处报送在校博士、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函授生、来华留学生等学生人数。

(四)资产管理处报送各类设备及家具等各类固定资产统计数据(年末时点数及年度变动数)和车辆等详细情况。

(五)图书馆报送各类图书(包括电子图书)、数据库的数量及金额。

以上需要填报的表格将另行发送。

(六)财务管理状况评价相关数据。根据《教育厅财务处关于开展省属高校财务管理状况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教育厅对省属高校年度财务状况将进行全面评价,以便推动省属高校提升财务管理水平。为此,在地方部门财务决算文字说明中要全面体现我校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工程管理等工作情况,计财处需提供年度决算填报说明、年度决算分析报告、年度内控基础性评价报告等相关文字材料说明。经学校逐级审批后,于2018年1月中旬上报教育厅和财政厅。

八、编报财务决算基本要求

请各单位在2017年12月31日前与计财处核对好本年度账务收支情况。 

九、做好2018年度校内财务预算准备工作

依照国家“无预算,无支出”原则,学校的预算工作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完整、细化。为此,各单位应密切配合学校计财处,认真做好2018年学校财务预算的相关工作。

(一)预算编制的主要依据

2018年预算编制工作的主要依据为:国家预算法、高校财务制度、高校会计制度、学校“十三五”规划及2018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学校年度财力、各单位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等。

(二)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

1.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原则。预算编制以量入为出和量力而行为基础。

2.保证重点,统筹兼顾原则。以保工资、保运转、保重点、保稳定、保离退休、促发展为重点,统筹兼顾其他资金需求。

3.零基预算原则。为落实教育部提出的调整学校财务资源存量,激活存量的要求,2018年将继续实行零基预算。

4.“刚性预算”原则。为了维护预算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学校坚持“刚性预算”原则,即预算制订好后在执行过程中严格做到不追加,不调整。

5. 勤俭节约原则。落实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勤俭节约办教育建设节约型校园的通知》,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精神。预算要从严从紧做实、严格控制行政办公支出标准,“三公”支出预算在2017年基础上只减不增,构建节约型校园。

6.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各单位的2018年的预算申报要参照2017年的预算实际执行情况,务必做到实事求是,确保所申报的预算及对应的任务当年能够完成,以避免虚报、多报。

(三)预算编制的流程

学校2018年预算的编制按照“校长办公会定预算细化方案、教代会审议预算方案、党委会批准预算实施方案”等决策程序完成。

学校各个职能部门、党政机关单位、直属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学校预算原则、2018年度工作任务、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2018年收支预计情况等因素,编制职能部门预算方案。填报内容为2018年度运行经费和任务经费,不包含本单位的工作人员工资性支出。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日常运转中发生的办公用品、差旅、交通、邮电通讯、印刷、会议、培训等费用。任务经费是指除正常运转外,为完成某些特定工作任务所发生的经费支出。如安排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经费、基建经费和其他经费等。报送日期为2018年1月8日下午下班前,报送地点为计财处副处长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感谢各单位的支持与配合!

 

计划财务处                    

2017年11月21                 

快速导航
机构设置
人员信息
通知公告
工作动态
澳门头数和尾数
友情链接:   澳门头数和尾数   |  吉林省教育厅   |  吉林省财政厅   |  东北师范大学   |  政府采购机票管理查验   |  发票查询   |  数字化校园登录   | 

 

通知公告 | 工作动态 | 联系我们 | 后台管理
版权所有     澳门头数和尾数计划财务处
 
电话:0434-3291218    传真:0434-3294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