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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计我校四十万元以上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相关信息的通知

作者:来源: 阅读次数:日期:2018年07月13日

为落实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目标,完善大型仪器开放共享机制、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率。现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四十万元(含)以上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相关数据统计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为减轻科研人员填报数据负担,更好地开展填报工作,确保填报内容符合数据标准和规范,本次填报以资产管理处下发的填报样例(见附件1)为模板进行。其中,部分填报数据项已从学校国有资产登记管理系统数据中采集完毕,各相关单位填报人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核对和完善即可。

二、填报对象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设备必须填报:

1.登记为固定资产的设备;

2.单台(套)采购价值在40万元(含)以上;

3.应于用于教学与科研用途的。

符合以上条件的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目录,资产管理处已统计汇总完毕,需要各单位按照附件1格式核对完善相关信息,并统计填报《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情况表》(见附件2)。

三、工作安排

各有关单位办公室主任接到本通知后报单位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尽快部署相关人员开始数据填报工作。具体工作人员数据填报并完成核对后,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公章后,在2018年8月31日(新学期第一个教学周周末)前将电子版及纸质版报送至资产管理处设备管理科。

四、相关要求

1.本次填报数据同时用于学校日后开展的大型仪器设备使用、管理与考核工作,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确保所填报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真实性,不得虚报、漏报。

2.如学校国有资产登记管理系统数据中领用人、存放地、领用单位等信息缺失或登记有误,请各单位(部门)校对更正后及时到资产管理处设备管理科变更国有资产登记管理系统数据。

3.参考收费标准一栏请各单位根据国内、省内高校/科研院所相同或相似条件的仪器设备收费标准填写。

4.本通知发布后,学校新采购的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必须填报全本通知所要求的相关信息后方可进行设备验收、款项支付工作。

五、联系方式

1.未尽事宜请联系资产管理处设备管理科咨询,联系人:吴达春老师,联系电话:0434-3295566,13843445667。

2.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以下邮箱:[email protected],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四平校区第二教学楼一楼2157室,联系人:于佳玄老师,联系电话:0434-3295566。

3.为方便学校日后进行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管理及信息沟通,请相关管理人员申请加入以下QQ工作群:606630598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管理。申请信息:单位+姓名。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相关信息将在本群发布。

附件:

1.澳门头数和尾数大型仪器设备登记表-填报样例

2.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情况表

(本通知在“十三五”发展规划落实期间长期有效)

资产管理处

2018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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