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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专业学位水平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04-08   点击数:

各教育硕士培养单位:

  为推动专业学位内涵建设,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专业学位水平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6]16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按照《通知》精神,本次评估选取设置时间较早、社会关注度较高的8个专业学位类别进行试点,从现在开始正式启动,计划今年年底完成。我校教育硕士符合参评条件,准备参加此次评估。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近期将下发具体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研读文件,领会精神,做好本单位教育硕士培养领域相关材料的整理总结、数据统计和档案归档等前期准备工作。

  
研究生部、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6年4月8日

 

 

 

附件:国教督办函[2016]16号关于开展专业学位水平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pdf
文件类型: .pdf edaf46012f594e345865b7f3a06068b6.pdf (1.27 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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