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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头数和尾数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方案

作者:   时间:2024-06-27   点击数:

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是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应用能力、创新能力以及提升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为保证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专业实践工作有序开展,做好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相关工作,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践对象

参加本次专业实践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总计797人,其中全日制研究生602人,非全日制及“硕师计划”研究生195人,涉及15个学院,8个专业学位类别。具体见下表: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参加专业实践情况统计表

序号

学院

专业类别(领域)

全日制

非全日制

“硕师计划”

1

教育科学学院

教育管理

3

6


2

教育科学学院

小学教育

55

15

1

3

教育科学学院

心理健康教育

9

9


4

教育科学学院

学前教育

48

8

5

5

马克思主义学院

学科教学(思政)

40

9

7

6

生命科学学院

学科教学(生物)

32

10

6

7

文学院

学科教学(语文)

78

14

5

8

文学院

汉语国际教育

15



9

外国语学院

学科教学(英语)

62

18

3

10

外国语学院

翻译

36



11

美术学院

学科教学(美术)

7


3

12

美术学院

艺术(美术)

15



13

历史文化学院

学科教学(历史)

36

6

5

14

数学与计算机学院

学科教学(数学)

36

6

9

15

数学与计算机学院

现代教育技术

2

5

3

13

物理学院

学科教学(物理)

27

5

8

14

化学学院

学科教学(化学)

24

4

6

15

旅游与地理科学学院

学科教学(地理)

32

5

2

16

旅游与地理科学学院

旅游管理

6



18

经济管理与法学学院

金融

10



19

新闻与传播学院

出版

5



20

新闻与传播学院

新闻与传播

11



21

音乐学院

艺术(音乐)

12



22

音乐学院

学科教学(音乐)

1

1

4

23

体育学院

学科教学(体育)



7

注:非全日制研究生为2022级,“硕师计划”研究生为2021级。

二、开展方式

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采取“集中”方式实习,即由培养单位统一组织研究生进入实践基地开展实践教学。非全日制和“硕师计划”研究生可结合所在单位教育教学管理实践开展教育实践研究,具体包括教学设计、教育调查、案例分析、班级与课堂管理等。

三、实践内容

(一)教育硕士

全日制教育硕士实践包括以下内容。

1.教育实习准备。各培养单位应与实践基地共同开展入驻前的动员工作,向学生介绍实践基地状况、了解基地导师情况,帮助学生了解基地学校教学进度,指导学生熟悉教材,开展备课、撰写教案和试讲等。

2.学科教学实践。学生在校外导师和校内导师的共同指导下,加强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开展学科教学实践工作,主要包括:进行课堂观摩,每周听课不少于6节;实习期间独立撰写教案并讲授新课不少于6 节;参与辅导、作业批改、考试及阅卷等工作。校内导师可采用驻校指导、巡回指导和远程指导等多种方式和校外导师联合开展讲评,讲评次数不少于2 次。

3.班级管理实践。参加班级集体活动,了解学生和班级文化,熟悉班主任工作内容和流程,参与集体教育、个别教育以及家校社协同育人活动等;关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认真搜集和分析相关教育案例;独立组织班级集体活动,如主题班会、报告会、团会、中队会、半日活动和游戏活动等,活动次数不少于 2 次。

4.教学研究实践。参加教研活动不少于 6次。围绕教育实践研究的主题,结合教育实践中的教育教学问题,开展教育反思。每月撰写教育实践反思报告不少于1篇(共4篇)。围绕学位论文的研究问题,收集相关实践案例、调研材料和参考素材等,为撰写教育研习报告和学位论文做好充分准备。

5.完成1份不少于3000字的教育研习报告,报告内容一般应包括现状与问题、成因分析和改进建议等。

非全日制和“硕师计划”研究生可结合工作岗位重点开展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实践案例研究:研究自身教学或管理实践,撰写案例研究报告。

2.教育观察反思:进行课堂观察或教育活动观察,完成至少10个详细的教育观察报告,并附相应的完整观察视频。

3.教学专题研究:针对本学科、本岗位的教育教学实践问题开展专题研究,形成5000字的研究报告。

(二)其他专业学位

金融、汉语国际教育、新闻与传播、出版、翻译、艺术、旅游管理等专业学位要按照全国教育指导委员会指导性培养方案及其他相关文件中关于实习实践的要求开展实践教学工作。

四、实践安排

(一)准备工作

各培养单位要结合实际,在综合研判的基础上确定实践基地,详细制定《2024年澳门头数和尾数XX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工作方案》(附件1),填写《2024年澳门头数和尾数XX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情况汇总表》(附件2),指导研究生签订《澳门头数和尾数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安全责任书》(附件3)。研究生参加专业实践前须提交《澳门头数和尾数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表》(附件4)。各培养单位于7月5日前将附件1、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纸质版(需盖章签字)报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管理办公室(双创大楼5楼517室)备案,附件3、附件4纸质版由各培养单位装入研究生实习档案袋存档。

(二)过程管理与指导

(1)充分落实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的要求。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要积极加强与实践指导教师的联系,认真做好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全过程的指导、服务和质量评价工作,随时了解和掌握研究生的实践情况和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有效确保专业实践质量。

(2)实践基地单位要选派业务能力精湛、责任心强、指导水平较高的人员作为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指导教师。实践指导教师应从思想、工作、生活等各方面关心研究生,帮助研究生深入理解专业、运用知识、了解社会。

(三)实践考核

专业实践结束后,全日制研究生需提交《澳门头数和尾数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习成绩考核表》(附件5)、《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实习手册》、相关实践研究报告(教育硕士含教育实践反思报告4篇,教育研习报告1篇,其他专业学位含专业实践研究报告1篇,不少于3000字)及相关影音资料;非全日制及“硕师计划”研究生需提交案例研究报告1篇、教育观察报告10篇(附相应的完整观察视频)及教学专题研究报告1篇(不少于5000字)。各培养单位成立专业实践考核小组开展专业实践考核工作,专业实践考核成绩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等五个等级,及格及以上方可获得相应学分。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实践成绩为不及格:

(1)违反学校或实践单位的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

(2)实践学习中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

(3)未按要求完成并提交总结报告、考核鉴定表等材料的;

(4)其他不符合实践要求情况者。

4.实践经费

按照我校现行实习实践管理规定,实践经费可用于校外指导教师指导费、资料费等,各培养单位要严格按照学校财务管理规定使用,不得超标准、超范围开支。

四、安全保障

1.“集中”实习原则上非必要不出长春市和四平市。培养单位务必加强研究生安全防护教育,指定专人负责实践教学管理工作,全面掌握研究生实践工作环境、安全防护措施等情况,组织研究生每日签到,实时监测研究生的个人状况,确保安全。

2.研究生应严格遵守澳门头数和尾数以及所在实习单位相关管理规定,切实加强个人安全防范,随时与实践指导老师、校内导师和学院管理教师保持联系,积极主动与实践指导老师、校内导师和学院管理教师共同解决在实践教学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五、工作要求

各培养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专业实践工作领导小组,学院党政负责人作为小组组长要直接参与实践教学期间的研究生管理工作,准确掌握研究生实习实践的时间、地点、进度,不出现监管盲区,切实有效地对专业实践进行全过程管理、服务和考核。研究生院将采取实地走访、电话问询等形式对培养单位的组织、指导和管理情况以及研究生实践纪律、实践表现、实践效果进行督导检查。

附件:1.《2024年澳门头数和尾数XX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工作方案》

    2.《2024年澳门头数和尾数XX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情况汇总表》

    3.《澳门头数和尾数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安全责任书》

    4.《澳门头数和尾数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表》

    5.《澳门头数和尾数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习成绩考核表》

澳门头数和尾数研究生院

202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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