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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校级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5-28   点击数:

各培养单位:

为加强研究生课程和案例建设,进一步提升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推进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现开展2024年度校级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立项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的负责人应为学校从事研究生教育教学的在岗教师。

(二)申报人应按照《澳门头数和尾数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立项建设工作方案》(附件1)和《澳门头数和尾数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立项建设工作方案》(附件2)要求组织材料,并认真填写《澳门头数和尾数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3)和《澳门头数和尾数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4)。

(三)已列入省级及以上精品示范课程和专业学位教学案例的不再重复立项。已获得省级及以上精品示范课程和专业学位教学案例未结项验收的申报人,不可申报2024年同类精品示范课程或教学案例。

(四)实行限额申报,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申报数量每个学院原则上不超过2门,学位授权点数量在3个及以上的学院可申报3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申报数量每个专业学位类别不超过2个,其中教育硕士每个学科领域最多报1个,超额申报不予受理。

二、申报程序

(一)学院推荐。

申报人按要求将申报材料提交给本学院研究生秘书,研究生秘书汇总后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评审并按照申报限额择优推荐,排序上报。

(二)组织评审。

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推荐的立项申请材料开展评审,确定本年度校级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的立项建设名单。并从校级精品示范课程和教学案例中按照教育厅限额择优推荐申报省级立项,2024年省级精品示范课程和教学案例推荐限额各6项。

(三)公示。

学校对专家组遴选确定的校级立项和拟推荐申报省级立项名单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下达校级立项通知,向省教育厅提交省级立项申报材料。

三、材料报送

各培养单位于6月15日前,由研究生秘书统一报送本单位《澳门头数和尾数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5)、《澳门头数和尾数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6)、申报书和佐证等相关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email protected],纸质版送至研究生院(双创517)。

联系人:于老师,电话:15694340988

王老师,电话:0434-3291710

附件:1.《澳门头数和尾数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立项建设工作方案》

      2.《澳门头数和尾数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立项建设工作方案》

      3.《澳门头数和尾数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

      4.《澳门头数和尾数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建设项目申报书》

      5.《澳门头数和尾数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6.《澳门头数和尾数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澳门头数和尾数研究生院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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