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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2011年度获批吉林省社科规划项目名单(06-16)
发布时间:2011-06-19       发布者:2011-06-19       浏览次数:

我校2011年度获批吉林省社科规划项目名单

各相关负责人:
    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11年度立项工作已经全部结束,我校获准2011年度立项的课题现在公布(名单见附件)。
    请负责人到科研处领取立项材料。
    新立项课题组的首要任务就是要抓紧做好课题研究的开题工作。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接到《立项通知书》后,两周内召开课题组成员会议,依据原定课题研究计划,进一步明确研究任务和成员具体分工,严格课题研究的组织管理,确保课题按计划保质保时完成研究任务。
    开题后,向科研处提交开题报告纸质一份和电子版,最后将提交省社科办。
    科研管理部门要按照上述要求,认真督促检查2011年度新立项目开题工作,并依据《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及《在研项目管理规则》(后附),严格管理课题研究的全程工作。
    联系人:赵志勇,电话:3291179。
                                             科研处
                                          2011年6月16日

 


    在研项目管理规则

    请课题负责人详细阅读、准确领会下列管理规则,并严格执行。
    
    依据《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现就新立项目的研究管理工作特制定如下规则:
    一、课题组接到《立项通知书》后,在两周内必须召开课题研究开题会,进一步明确研究计划和课题组成员分工。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对开题情况进行及时督促检查。
    二、《立项通知书》下达后,原课题组成员不得增减,如特殊情况必须变动的,须课题组提交成员变动报告,报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经同意后报省社科规划办审批,经审批后方可执行。
    三、课题组必须严格执行原定研究计划,如不能按期完成,只允许使用一次延期报告(期限为六个月),延长期限内仍不能完成研究计划的,撤销项目资格,课题负责人将被通报批评,课题负责人近三年内不得申报省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如数追缴已拨课题资助经费。
    四、最终成果形式为系列化论文的,课题组需要发表相关论文至少5篇以上,其中至少有两篇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最终成果为研究报告的,结项时必须附有3000字左右的内容提要;为著作类的,必须经过专家鉴定后方可出版,并且在书中独页注有“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字样和后记说明,否则,不能做为成果结项。
    五、最终成果经第二次专家鉴定仍未通过的,撤销项目资格,课题负责人近三年内不得申报省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如数追缴已拨课题资助经费。
请各课题组必须严格执行上述规则,其它未尽事宜和具体规定,仍严格按照《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详见“吉林社科规划”网站:WWW.jlpopss.gov.cn)进行日常管理。

 


附件: 
2011年度获批吉林省社科规划项目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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