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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头数和尾数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考生守则

时间:2013-12-07 00:00:00  作者:  点击:

一、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

二、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上午8:20,下午14:20)入场,入场开始40分钟后(上午9:00,下午15:00),迟到考生禁止入场。考生入场时必须主动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大学英语四、六级准考证和考试专用证,接受考试工作人员核验,并按要求在考场座位表上签名。

三、本次考试考生只允许携带外语接收机(需佩带耳机,考试过程中不允许外放或两人共用一个耳机)、2B铅笔、黑色字迹签字笔、橡皮、直尺等考试用品进入考场,除上述考试用品外,禁止携带其他任何物品(如无线电作弊工具、手机、手表及其它通讯工具等)进入考点教学楼,否则一律按违纪处理。考场内不得擅自相互借用文具。

四、考生入场后,要对号入座,将本人有效身份证、大学英语四、六级准考证和考试专用证放在课桌上,以便核验。

五、答题前应认真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等栏目,漏填涂、错填涂或字迹不清、无法辨认的一律无效。

六、必须严格按要求做答题目和粘贴条形码。书写部分一律用黑色字迹签字笔做答,填涂信息点时只能用2B铅笔涂黑;考生只能在规定做答的位置书写或填涂信息点,不按规定要求做答、不正确填写(涂)个人信息、错贴或不贴条形码粘帖条的,一律无效。

七、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答题。要求考生除听力考试时间外,必须摘下耳机,否则按违纪处理。

八、除有特殊原因,在考试结束前禁止提前退场。

九、遇试卷分发错误、试题字迹不清或有印刷错误等情况且影响作答时,应及时向监考教师报告;考生不得向监考教师提出涉及试题内容的问题。

十、在考场内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按照监考教师指令进行分阶段考试,在监考教师未下令打开试题册前,考生不得提前翻阅试题册,否则按违纪处理。对于违反考场规定和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者,取消考试成绩并按校纪校规处理。

十一、考试结束铃声响时,要立即停止答题,将试题册、答题卡扣放在桌面上,待监考教师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离开考场时必须交回试题册、答题卡,不允许携带试题册、答题卡离开考场。

十二、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教师进行正常工作。监考教师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做出相应处理。对扰乱考场秩序,恐吓、威胁考试工作人员的考生将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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