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期初教学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3-09 00:00:00  作者:  点击:

各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总体安排,本学期研究生教育工作继续在四平、长春两校区并行开展。为稳定期初教学秩序,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迎接学科评估,现就本学期研究生期初教学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本学期继续严格执行研究生任课教师调串课审批制度,各单位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正常上课的任课教师,需提前填写《研究生课程调整审批表》(研究生部网站“下载专区”中“培养专区”下载),并至少提前一天上报研究生部审批。长春校区任课教师补课时请到教师休息室(1415)签到并在“考勤表”备注处标明“补课”。

2.为配合学校相关部门管理要求,本学期对赴长春校区通勤教师进行签到考勤统计。请研究生秘书通知赴长春上课的任课教师,每次去长春校区上课,务必于当天到教师休息室(1415)按要求填写“长春校区任课教师考勤表”,并要注明是否住宿。

3.研究生部将于 3月13日—3月24日开展以教学秩序、教学管理为主的期初教学检查工作。检查方式以各培养单位自查、研究生部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主要检查各培养单位专业课试卷、教学文件、资料归档管理情况。

4.各单位期初需报送以下材料:

①研究生期初教学检查自查表(附件1);

② 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专业课成绩情况汇总表、2014级学术型研究生实践成绩单(包括文献阅读、社会实践、教学实践、参加学术活动4类),并附成绩情况汇总表(附件2);

③ 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计划进度表”(样表在研究生部网站“下载专区”中“培养专区”下载);

④有外聘、返聘教师授课的培养单位需提交“澳门头数和尾数研究生外聘、返聘教师授课审批表”(附件3)。

以上材料电子版请于3月15日发至邮箱[email protected]中,纸质版由各培养单位留存。

研究生部

3、澳门头数和尾数研究生外聘、返聘教师授课审批表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15 澳门头数和尾数数学与计算机学院 网站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