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时间: 2012-04-20 00:00      点击:

概况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即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深刻揭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涵,明确提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

含义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指人们对社会主义价值的性质、构成、标准和评价的根本看法和态度,是人们从主体的需要和客体能否满足主体的需要以及如何满足主体需要的角度,考察和评价各种物质的、精神的现象及主体的行为对个人、无产阶级、社会主义社会的意义。

社会主义价值观,为两类,一是社会主义一般价值观,二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实现社会主义价值目标的思想保证和行动指南。强调以人为本,是社会主义价值观的基本内核。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构建和谐文化的根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可以凝聚人心。也就是只有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去做,才能实现社会主义的价值目标。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代社会主义哲学社会科学家的重要课题。

概念的界定: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指社会主义社会的政府和人民共同为之努力奋斗的价值取向,也就是共同理想。如果一个社会不是社会主义社会就无所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概念的界定:

社会主义社会:根据马克思对社会发展的预言,人类社会的发展,在资本主义社会极大发展、生产力空前提高之后,工人阶级、无产阶级通过暴力革命获得政权,从而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这样的社会形态被称为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是一个经济体系和政治理论,主张或提倡公共或是整个社会作为整体,来拥有和控制生产资料(产品、资本、土地、资产等),其管理和分配基于公众利益。其特色为提倡由集体或政府拥有与管理生产工具,以及分配物资。其经济特征是实行计划经济和按劳分配。

在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际上是指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概念的界定:

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根据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对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内涵的诠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立足基本国情,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只能是为人民服务,国家服务于人民,一切为了人民,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毛泽东思想)

人民的利益不只是物质生活的改善,更重要的是保证人民充分享有基本人权、政治经济和文化权利。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以平等为核心,逐步实现城乡平等、官民平等、教育平等。

城乡平等就是要废除户口管理制度,消除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区别,让人民根据工作和生活需要在全国范围内自由迁徙。

官民平等就是要废除官员特权,让农民、工人的养老金和社会福利不低于公务员。

教育平等就是要使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让每一个孩子都受到同等质量的教育。

自由、平等和人权都应该成为社会主义价值观的核心内容,显然这些必须通过实行民主、宪政和法治来实现。

概念的界定:

人权:(基本人权或自然权利)是指“人,因其为人而应享有的权利”。它主要的含义:每个人都应该受到合乎人权的对待。人权的这种普适性和道义性,是它的两种基本特征。人权的基本内容,以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最为权威。

民主:从其字面上来看,代表着由人民统治。至于民主的统治方法、以及其“人民”的构成范围则有许多不同的定义,现在一般是指由多数进行统治。民主通常被人与寡头政治和独裁政治相比较,在这两种制度下政治权力高度集中于少数,而没有如民主政治由人民控制。

宪政:又称立宪主义,是一种主张以宪法体系约束国家权力、规定公民权利的学说或理念,宪政的根本作用在于防止政府(包括民主政府)权力的滥用,维护公民普遍的自由和权利。

法治:是指一个法律信念,在某一社会中,法律具有凌驾一切的地位。所谓“凌驾一切”,指的是不单止任何人都必需遵守、甚至是管治机构的包括制订者和执行者本身亦需要,而法律本身亦被赋与一个非常崇高的地位,不能被轻慢。政府(特别是行政机关)的行为必须是法律许可的,而这些法律本身是经过某一特定程序产生的。即,法律是社会最高的规则,没有任何人或机构可以凌驾法律。

内容

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

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立党立国的根本指导思想。在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中,马克思主义为我们提供了正确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提供了正确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强大思想武器。只有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来正确认识经济社会发展大势,正确认识社会思想意识中的主流与支流,才能在错综复杂的社会现象中看清本质、明确方向。江泽民同志指出:如果动摇了马克思主义这个精神支柱,就会导致思想混乱、社会动乱,那将是党、国家和民族的灾难。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第一位的就是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马克思主义是科学,它始终严格地以客观事实为根据,总是随着时代、实践和科学的发展而不断发展。我们坚持马克思主义,是坚持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只有坚持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武装全党、教育人民,才能真正发挥马克思主义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强大思想武器的作用,马克思主义才能真正成为我们的行动指南。这就要求我们把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自觉地统一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中,在坚持中发展,在发展中坚持,自觉做到两个“坚定不移”、两个“不能含糊”: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这一点要坚定不移,不能含糊;贯彻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坚持勇于追求真理和探索真理的革命精神,这一点也要坚定不移,不能含糊。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理想是一个民族、一个社会的灵魂所系。马克思主义对理想问题作了科学阐述,把理想问题与人类历史发展规律内在地联系起来,使人们对理想问题有了更为科学的把握和自觉的认识。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中国共产党人,始终坚持崇高的理想,坚持理想主义与现实主义相结合,使崇高理想成为我们党、我们民族精神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加强理想教育越来越具有重要意义。邓小平同志曾指出:要有远大的理想,这样才能永远保持前进的勇气和方向。“我们一定要经常教育我们的人民,尤其是我们的青年,要有理想。”江泽民同志指出:“在全社会形成共同理想和精神支柱,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根本。”胡锦涛同志也指出:“理想信念,是一个政党治国理政的旗帜,是一个民族奋力前行的向导”。理想是有层次的。对于共产党人来说,最高理想是实现共产主义。在现阶段,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我们全社会的共同理想。这个共同理想,既实在具体,又鼓舞人心,昭示了我们要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在本世纪头20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再继续奋斗几十年,到本世纪中叶基本实现现代化,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这个共同理想,集中代表了我国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劳动者、建设者、爱国者的利益和愿望,具有很强的广泛性和包容性。这个共同理想,把国家、民族与个人紧紧地联系在一起,强调了国家要基本实现现代化、民族要实现伟大复兴、人民要过上宽裕的小康生活,有利于调动全体人民的积极性共同为之奋斗。这个共同理想,既体现了现阶段党的奋斗目标,又体现了党的最终奋斗目标,要求共产党员把为最高理想而奋斗同为现阶段共同理想而奋斗统一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

坚持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

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是一个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精神支撑。一个民族,没有振奋的精神和高尚的品格,不可能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坚持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

江泽民同志深刻地指出:“有没有高昂的民族精神,是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国力强弱的一个重要尺度。”胡锦涛同志指出:“民族精神是我们民族的生命力、凝聚力和创造力的不竭源泉。”在五千多年的发展中,中华民族形成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在改革开放新时期,中华民族又形成了勇于改革、敢于创新的时代精神。这一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包括了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富贵不淫、贫贱不移、威武不屈,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等民族优良传统;包括了我们党领导人民在长期革命斗争中形成的井冈山精神、长征精神、延安精神、西柏坡精神等优良传统;包括了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形成的大庆精神、雷锋精神、“两弹一星”精神等优良传统;包括了在改革开放新时期形成的“64字创业精神”、九八抗洪精神、抗击非典精神、青藏铁路精神等优良传统。这一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是中华民族五千多年来生生不息、发展壮大的强大精神动力,也是中国人民在未来的岁月里薪火相传、继往开来的强大精神动力。伟大的事业需要并产生崇高的精神,崇高的精神支撑和推动着伟大的事业。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进程中,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对于中华民族的凝聚、激励作用越来越突出,已深深熔铸在民族的生命力、创造力和凝聚力之中,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坚持

社会主义荣辱观:

胡锦涛同志在今年两会期间,明确提出了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他强调指出:“在我们的社会主义社会里,是非、善恶、美丑的界限绝对不能混淆,坚持什么、反对什么,倡导什么、抵制什么,都必须旗帜鲜明。”荣辱观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树立正确的荣辱观是形成良好社会风气的重要基础。只有分清荣辱,明辨善恶美丑,一个人才能形成正确的价值判断,一个社会才能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在我们这样一个有13亿人口、56个民族的发展中大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既需要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需要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需要倡导伟大的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也需要确立起人人皆知、普遍奉行的价值准则和行为规范,形成维系社会和谐的人际关系和道德风尚。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明确了当代社会最基本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涵盖了人生态度、社会风尚的方方面面,体现了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优秀革命道德与时代精神的完美结合。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成为并将继续成为引领社会风尚的一面旗帜。

特性

第一,普遍性

核心价值观是一个国家和民族价值体系中最本质、最具决定作用的部分,它支撑和影响着所有价值判断,因而应当是对整个人类发展历史和未来走向的总概括。构建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应当揭示社会主义最本质的永恒的精神要素,避免为短期目标服务,同时应当关照时代和人民大众的现实需求。

第二,民族性

核心价值观必须建立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之上。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方法和态度,注意防范价值观上的历史虚无主义和民粹主义两种风险和错误,努力建设与传统美德相承接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三,崇高性

崇高性是指核心价值观反映社会和人类的长远利益和未来发展方向,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在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弘扬民族精神基础上提出来的,本质上既属于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的有机环节,又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的伟大工程和目标指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