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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调整2024年职称评审缴费方式通知

各职称评审系列组、参评人员:

根据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收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吉财税〔2024268号)有关要求,及省教育厅最新工作要求,2024年职称评审缴费不再由评审单位代为收缴,调整为参评人员自行扫码缴费(详见附件12024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缴费说明》),各评审系列组请于95日下班前,将参评人员缴费截图汇总后,发送至[email protected],未按时缴费将影响申报人员职称评聘工作。需缴费人员名单,见附件22024年澳门头数和尾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缴费人员》。

前期由学校代为收缴的评审费用,将于近期返还至各参评人员。

 

 

人力资源处

202492

 

附件12024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缴费说明》

附件22024年澳门头数和尾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缴费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