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处
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东北师范大学2023年吉林省省属高校教师培养计划博士研究生”人选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现将吉林省教育厅关于报考东北师范大学2023年吉林省地方高校教师培养计划博士研究生有关工作的通知》(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将文件内容及时通知到本单位在编在岗(含人事代理)的中青年骨干教师或管理岗人员,并认真组织考核推荐。按照要求,招生专业:学生发展与教育、教育领导与管理、汉语国际教育共3个专业,学校拟向教育厅每个专业推荐5名人选。因此每个单位最多可推荐1。申报人员须符合《东北师范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附件2)《东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2023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附件3)和《东北师范大学2023 年汉语国际教育领域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附件4)规定的报考条件。

因省教育厅要求46日前完成评审推荐等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相关单位于44日(本周二)17点前以部门为单位统一将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发送到[email protected]邮箱,以“×××院(部)东北师范大学报考材料”命名;纸质版报送到主教七楼人事科,逾期将无法受理。感谢大家对人事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材料清单如下:

1.《登记表》(附件5电子版+纸质版一份彩印(插入照片,考生本人签名,最下方“本人所在单位意见和吉林省教育厅人事处意见”不要填写)

2.《汇总表》(附件6电子版+纸质版一份(纸质版下方空白处需单位负责人签字、盖单位公章)

3.个人材料册:电子版pdf,包括身份证正反面、本硕学历学位证、外语水平证明(仅报考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的考生提供)、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须注明任职年月、所在部门、职务等内容;如现单位工作时间不足5年,须同时提交前工作单位的证明原件)。

4.《报考人员情况说明》电子版Word

内容包括:申报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所在院系(处室)及职务(职称),政治表现、主要业绩和师德师风、廉洁自律等情况简要概述。(300字以内)

5.《工作协议》(附件7纸质版一式两份(打印后填写,文件密码请咨询各单位信息员)

6.《师德师风鉴定表》(附件8纸质版一份,申报人员皆须填写,请报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主教1704室。

7.《廉洁自律鉴定表》(附件9纸质版一份,具有副科级及以上职务人员无需填写,请报送至人力资源处人事科主教1715室。


联系人:王老师   祝老师

联系电话:3291653

人力资源处  

202343

 

  • 附件【附件.rar】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