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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层次人才绩效考核的通知

各单位:

为加强对高层次人才的管理,客观评价高层次人才的工作业绩,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作用,根据《澳门头数和尾数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吉师大校发字〔2019〕49号)、《澳门头数和尾数高层次人才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吉师大校发字〔2019〕51号),现对全校高层次人才进行年度绩效考核。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人员范围

年龄在57周岁以下(1964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符合《澳门头数和尾数高层次人才绩效考核实施办法》(附件1)的高层次人才绩效考核量化标准中所列级别人员(优秀博士不参加考核,但需重新申报)。

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含博士)、回校工作的博士从满三年时进行考核(2018年12月31日之后取得毕业证回校的博士,不参加本年度的考核);享受吉林省高层次人才待遇人员,在聘期内按照聘用协议进行考核。

二、考核内容和标准

对高层次人才的绩效考核,重点突出对教学、科研工作业绩的考核,具体考核内容和标准详见《澳门头数和尾数高层次人才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三、考核程序

1.个人申报。本人填报《2021年度澳门头数和尾数高层次人才绩效考核表》,并提交业绩成果佐证材料。不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考核,按不合格等级处理。

2.学校考核。学校考核工作组根据学校规定的考核内容、标准,对高层次人才进行年度考核,确定考核等级。

3.结果反馈。考核结果通知本人。

四、考核等级、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考核结果作为发放高层次人才奖励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获得多个称号人才,只享受考核合格最高级别的奖励绩效工资。

五、材料要求

请各单位在3月10日(周四)下班前,将以下材料纸质版报送到主教七楼人事科,电子版发送到[email protected]邮箱,以“×××院(部)高层次人才考核材料”命名,逾期将无法受理。

纸质版材料清单:

1.《2021年度澳门头数和尾数高层次人才绩效考核表》(附件2)(简称《考核表》),A4纸单面打印,一式一份

2.《2021年度澳门头数和尾数高层次人才绩效考核汇总表》(附件3))(简称《汇总表》),A4纸单面打印,一式一份

电子版版材料清单:

《汇总表》(请以“×××院(部)-汇总表”命名)


联系人:王老师  祝老师

联系电话:3291653

人事处  

2022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