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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四平市医保局经办大厅搬迁的公告》
各位教职员工:
      从2018年9月30日起,四平市医保局二楼经办大厅整体搬迁至市政府政务大厅,在市政务大厅对外提供服务,现将此公告(附件)转发给广大教职工,望周知!

人事处        
2018年9月2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