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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职工考勤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工作纪律,落实岗位责任制,加强考核管理,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科研和工作秩序,请各单位根据《澳门头数和尾数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吉师大校发字[2016]18号)文件要求,加强对本单位教职工的考勤,出现病假、事假及旷工等情况经本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后,由考勤员随时上报人事处。学校将不定期对各单位的考勤工作进行抽查,对隐瞒不报、漏报、弄虚作假的单位,视情节轻重,减发考勤员、主管考勤领导及党政负责人绩效工资。
      各单位如有考勤领导和考勤员发生变动的,请于8月28日下班前将本单位考勤领导和考勤员名单纸质版(需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人事处劳资科。

     人事处      
2018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