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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学校制定了教职工攻读博士学位管理办法和出国(境)访学研修协议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鼓励更多教师攻读博士学位,并进一步做好教职工攻读博士学位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博士人才培养和人事管理相关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学校制定《澳门头数和尾数教职工攻读博士学位管理办法(暂行)》,请相关人员到人事处网站查看、了解。
      同时,随着我校教师队伍国际化进程的加快,我校教师出国(境)访学的机会和人次不断增多,为了规范教师的交流和学习行为,进一步做好教职工出国(境)访学研修管理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学校拟制定《澳门头数和尾数教职工出国(境)访学研修协议书》,请访学的教师在出国(境)之前到人事处签订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