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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8年澳门头数和尾数优秀博士人才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全国、全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学校第三次党代会提出的“人才引领”战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大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2018年学校继续开展优秀博士人才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澳门头数和尾数优秀博士人才
      二、评选条件
      我校2016至2018年度业绩成果符合《澳门头数和尾数申请优秀博士人才条件》(附件1)的博士。
      根据优秀博士人才的评选办法,上一年度曾被评选为优秀博士的人员,此次仍需要重新申报,参加评选。
      三、评选程序
      1.符合条件者由本人申报,基层单位初审合格后,推荐到学校评选。
      2.人事处组织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后,提交学校审议。
      3.将确定的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发文表彰。
      四、评选结果运用
      对评选的优秀博士人才,由学校发放优秀博士荣誉证书,并按照规定兑现优秀博士人才奖励绩效工资。如己享受高层次人才奖励绩效工资,按照就高原则执行。
      五、相关要求
      1.要高度重视。评选优秀博士人才,是学校高度重视人才工作、推进人才引领战略实施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评选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2.各单位要严格把关。各单位要对申报人员的业绩成果予以认真核实,确保业绩成果真实有效、符合选拔条件。
      3. 申报人员要认真申报。申报人员要认真对照申报选拔条件,确保自己的成果等符合选拔要求,并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节点提交材料。
      六、材料要求
      请各单位在12月7日(周五)前将以下材料的纸质稿和电子版统一报送到人事处人事科,逾期将无法受理。材料清单如下:
      1.《2018年度优秀博士人才申报表》(附件2)(简称《申报表》),A4纸单面打印,一式两份。
      2.《2018年度优秀博士人才申报表汇总表》(附件3)(简称《汇总表》),A4纸单面打印,一式一份。
      3.业绩成果佐证材料册,同时提交佐证材料对应的原件,原件审核后返回。
      请各单位将本单位所有申报优秀博士的材料统一报送到人事处人事科,将《申报表》和《汇总表》的电子版统一发送到邮箱[email protected],邮件主题标注为“×××学院2018年优秀博士申报材料”。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3291653
人事处         
2018年11月30日



附件(点击下载)
1.澳门头数和尾数申请优秀博士人才评选条件
2.澳门头数和尾数2018年度优秀博士人才申报表
3.澳门头数和尾数2018年度优秀博士人才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