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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填报汇总《职称证书信息采集表》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广应用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函〔2020〕162号)要求,加快推进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依托全国统一软件,实现职称评审信息跨地区互联互通,不断提升职称评审信息化管理服务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为做好此项工作,需采集相应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信息填报到系统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采集职称证信息对象范围
       2007年至今学校发文聘任的所有专业技术职务,涉关单位详见下表。
单位 采集数 单位 采集数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8 旅游与地理科学学院 48
组织部 6 体育学院 73
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 8 计算机学院 62
统战部 2 教育科学学院 67
学生工作部(处) 10 美术学院 66
校纪检监察部门 7 信息技术学院 50
经法学院 37 管理学院 38
校团委 4 音乐学院 55
机关党委、工会、妇委会 3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35
发展规划处、督查办公室 2 新闻与传播学院 61
教务处 15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1
科研处 12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14
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 19 继续教育学院 7
人事处 11 吉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 5
学生就业工作处 4 教师发展中心 6
计划财务处 7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3
审计处 2 信息网络中心 7
资产管理处、招标采购中心 5 课程与教学论研究所 2
校友工作办公室、助学基金会 2 大学科技园办公室 2
离退休工作处 4 创新创业教育培训中心 6
后勤保障处 8 《澳门头数和尾数学报》编辑部 17
马克思主义学院 45 图书馆 53
文学院、职业技能教研部 68 档案馆 6
历史文化学院 38 长春校区办公室 3
外国语学院 125 附属学校 31
数学学院 57 幼儿园 3
物理学院 84 校医院 9
化学学院 58 社区管委会 1
生命科学学院 44 吉师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

       二、填报表格及提供文件
       1.职称证书信息采集表(附件)
       2.职称证书照片(有姓名和职称名称专业等信息内容页)
       三、采集方法
       1.每个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汇总本单位人员职称证书信息采集表及照片;
       2.被采集人员填写《职称证书信息采集表》(同时有多个职称证书的,所有职称证信息都需填报)上报给部门指定专人,并将对应职称证书照片以“工号-姓名-职称名称”(例:0000001-**-教授)为名发送给部门指定专人;
       3.部门指定专人汇总后,将《**部门职称证书信息汇总表》和职称证图片打包压缩,以“**部门职称证书信息材料”为名,于2月3日(星期三)之前发送至[email protected]邮箱。纸质版《**部门职称证书信息汇总表》开学后经单位领导签字盖章报人事处备案。
        四、注意事项
       1. 采集数数据来源于学校历年聘任文件,涉及相关人员都应具有该级别职称证书(同级改职人员改职前旧职称证信息也需录入);
       2.有同一职称系列多个级别职称证书的(如有教授、副教授、讲师3个职称证书),所有职称证书信息都需填报并提供照片;
       3.如需上表采集数人员名单,请QQ联系人事处于佳含。
 

       附件:职称证书信息采集表(点击这里下载)
人事处       
202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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