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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四平市引进人才配偶工作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单位,现将《四平市引进人才配偶工作安置实施方案》(附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务必将文件内容及时通知到本单位教职工,请组织有需求且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按照文件要求,提出申请人员须为我校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教职工的家属。
      请各单位在11月27日(星期五)下班前统一将申报人员相关材料(一式四份)提交到人事处人事科,电子稿发送到邮箱[email protected],电子邮件主题标注为“四平市引进人才配偶工作安置材料”,逾期将无法受理。
      咨询电话:0434-3291653.
      联系人:于老师。
 
人事处      
2020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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