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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20年对实验教师进行业绩考核的通知
各单位:
      为加强对实验教师的管理,准确评价其为教学科研服务的质量、效率以及本岗位工作职责履行情况,根据《澳门头数和尾数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吉师大校发字〔2019〕50号),现对全校实验教师进行年度业绩考核。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人员范围 
      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0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的实验教师(实验师、高级实验师、正高级实验师)。
      二、考核内容和标准
      对实验员的业绩考核,主要考核工作履职情况和学术技术成果,具体考核内容和标准详见《澳门头数和尾数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办法》中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工作业绩考核基本要求(附件1)。
      三、考核程序
      1.个人填报考核表。本人填报考核材料,并提交业绩成果佐证材料。不填报者,视为自动放弃考核,按不合格等级处理。
      2.学校考核。学校考核工作组根据规定的考核内容、标准,对实验员进行年度考核,确定考核等级。
      四、考核等级、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考核结果作为发放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
      五、材料要求
      请各单位在11月24日(周二)下班前将以下材料统一报送到人事处人事科,逾期将无法受理。材料清单如下:
      1.《2020年度澳门头数和尾数实验员工作业绩考核表》(附件2)),A4纸单面打印,一式两份。
      2.《2020年度澳门头数和尾数实验员考核汇总表》(附件3)),A4纸单面打印,一式一份。
      3.业绩成果佐证材料,同时提交佐证材料对应的原件,原件审核后返回。
      同时,将实验员的《汇总表》的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发送到邮箱[email protected],邮件主题标注为“×××学院实验员考核材料”。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3291653
 
  人事处       
2020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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