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养方案(学硕、专硕)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发布时间:2021-12-22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学科教学·思想政治)研究生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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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业(领域)简介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是与已有教育学硕士学术学位处于同一层次、不同类型、各有侧重的学位类型,其突出特点是学术性与实践性紧密结合,获得该专业学位的学生能够胜任基础教育职业背景下的相关工作。我国于1996年设立该专业学位。学科教学(思想政治)是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下设领域之一,我校于2011年开始招收该领域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我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是国家级特色专业,建有吉林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基地。拥有专业图书资料室、微格教室和实习训练室,为本领域教育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提供了充足的物质条件;建立了稳定的教育实习、实践基地,能够为学生提供教学实践和教学研究稳定的场所。

本领域主要培养基础教育的思想政治课教学及其思想政治层面上的管理工作所需要的高层次人才。经过多年的发展,形成了一支结构合理、科研和指导能力较强的师资队伍。共有校内指导教师12名,校外指导教师7名。该方向的科研成果较为丰富,近年来在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40余篇,承担省级以上科研项目10余项,省级以上科研获奖5项。

二、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高的思想政治学科理论素养,较强的思想政治学科教育教学能力、实践研究能力及专业发展能力的优秀思想政治基础教育教学专任教师。

具体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有高尚的师德修养、文化素养和社会责任感,遵纪守法,积极进取,勇于创新。

2.具有良好的学识修养和扎实的专业基础,了解学科领域前沿和发展趋势。

3.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胜任基础教育思想政治教学工作,在现代教育教育理论的指导下运用所学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教学中的实际问题,创造性的开展教学工作。

4.熟悉基础教育改革的新理念、新内容、新要求,掌握基础教育改革的新方法。

5.能运用一种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文献资料,了解本领域最新发展动态和发展趋势。

三、学习方式及年限

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为2年,最长4年;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40学分,其中课程学分不少于32学分,必修环节学分为8学分。

四、培养方式

课程学习主要采用讲授、课堂参与、小组研讨、案例教学、合作学习、模拟教学等方式相结合,注重学生理论与实践研究方面意识与能力的培养。重视专业实践,在中小学建立稳定的教育实践基地,做好教学与管理的实践环节以及社会调查。实行“双导师”制,聘任业务水平高、有实践经验的中小学高级教师担任校外导师,与校内导师一起组成导师组对研究生进行指导。

五、课程学习

1.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体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包括学位课程、非学位课程和必修环节,其中学位课程包括公共学位课、基础学位课和专业必修课,非学位课程包括公共选修课和专业选修课程。

2.个人学习计划

研究生入学3个月内要在导师指导下提交个人学习计划。计划要求对课程学习、拟阅读的文献、拟定的研究方向做详细阐述,要求列出学习清单。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入学后,应至少补修三门教师教育类课程(一般为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基础类课程),不计学分。跨专业毕业生入学后,至少补修两门学科专业基础课,不计学分。补修课程学习采取自学方式。

3.教学方式和考核方式

教学方式灵活多样,实行讲授、研讨与案例分析等相结合的教学方式,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引导和促进研究生研究教育实践问题的意识和能力。教学中采用课堂参与、小组研讨、案例教学、合作学习、模拟教学等方式。

课程学习必须通过考核,成绩合格后方可获得学分。考核方式要根据本学科领域具体的课程性质来确定。其中学位课程的考核必须为考试,考试均为闭卷考试;非学位课程的考核方式可以采取考查的方式,注重对研究生综合能力的评价,提倡以要求研究生撰写文献阅读报告、调查报告、教学设计、观摩教学反思报告等形式加强过程考核。

六、学位论文

1.学位论文选题应紧密联系基础教育中思想政治学科领域教育教学方面存在的实际问题。

2.论文写作形式可以多样化,如专题研究、调查研究、实验研究和案例研究等。论文字数不少于2万字。

3.教育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在送审评阅前要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以复制比为指标,对研究生学位论文全文进行文献数据库检测。

4.申请教育硕士学位的学位论文,每篇至少通过两位与论文学科领域相关的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评阅,其中,至少有一位是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校外基础教育领域专家。评审为双匿名评审,即对评阅人隐匿论文作者及其导师的信息,同时对论文作者及其导师隐匿评阅人的信息。

5.学位论文通过评阅后,方可参加论文答辩。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名本领域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主席由本专业领域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校外专家担任。论文答辩委员会对学位论文水平以及答辩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做出是否建议授予教育硕士学位的决议。

6.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者,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七、其他必修环节

必修环节包括学术及课外活动和实习实践。

1.学术和课外活动

研究生在读期间需听取5场以上的学术报告及参加相关的课外实践模拟活动。

2. 实习实践(8学分)

研究生第三学期进行实习实践活动,包括专业见习、专业实习,制定实习计划,完成实习调研报告等实习要求。实习结束后组织实习考核,由校内外导师组成考核组,对学生的实习情况进行综合考核。

八、本培养方案自2022级研究生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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