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四平市科技人才信息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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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1-10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履行四服务工作职责,为进一步夯实我市科技人才工作基础,有效服务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现对四平市科技人才信息进行分类归档,纳入四平市科技人才库,具体要求如下:

一、目标任务

按照真实、准确、全面的原则,以采集高层次人才、优秀人才、特色人才信息为起点,逐步丰富四平市科技人才库信息,实现对全市各类科技人才基本信息的采集管理,更好的发挥科技工作者的作用

二、入库人员分类和条件

四平市行政区域内工作,工作中坚持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职业道德,关心支持科技事业的科技工作者。科技工作者主要是指在自然科学领域掌握相关专业的系统知识,从事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传播、推广、应用、以及专门从事科技工作管理方面的人员。按行业分类,主要包括工程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农业技术人员、科学研究人员、自然科学教学人员以及在相应岗位上从事实际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推荐加入科技人才库:

(一)高级专业人才:详见附件1高级专业人才表;

(二)高层次人才:1)授予以上荣誉称号的人才;(2)纳入重大人才培养计划的人才;(3)获级以上表彰奖励的人才;(4)主持重点工程(计划)的高层次人才。

(三)高技能人才:1)研究成果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奖励的人才;(2)获得市级以上专利人才;(3)相关论文在权威刊物上发表。

(四)特殊技能人才:1)精通手工技艺人才;(2)中医世家祖传秘方人才;(3)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4)行业绝活人才;(5)其他特殊技能人才。

(五)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科协颁发的奖项:先进个人、青年科技奖、最美科技工作者、农村科普典型等。

(六)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和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不予填报。

三、推荐程序和方法

四平市科技人才库入库人员的推荐选拔工作由市科协负责采取个人自愿、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

组织推荐的科技人才由各县区科协,高校科协,企业科协,各市级学会按条件进行审核推荐上报,填报信息要注重质量,对要求填报的项目要逐一核实,市科协审核后,符合条件者录入市科技人才库。

四、入库科技人才的使用和管理

1.围绕市委和市政府中心工作,提供决策咨询服务,对于为政府提供建言献策报告的科技工作者在各项评优推荐工作中给予优先推荐。

 2.市科协组织入选科技人才库的科技工作者承担或参与咨询论证工作,为技术创新主体、农民科技增收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和技术指导

 3.入选科技人才库的科技工作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参加各类评先选优和人才举荐等活动。

4.入选科技人才库的科技工作者要对科普人才培养和科普资源开发提供科技和智力支持。

5.对入选科技人才库的科技工作者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补充成长经历和科技成果、科研项目的相关信息。

五、材料报送要求

1.符合条件的科技人才填写附件2四平市科技人才信息登记表,正反面打印和附件3四平市科技人才信息汇总表。

    2.请于20221115日(星期二)前将电子版附件2和附件3发送至[email protected],纸质版附件2送至科研处1415室。


联系人:杜宏学

联系电话:0434-3291179


附件:

1.高级专业人才表

2.四平市科技人才信息登记表

3.四平市科学技术协会科技人才信息库信息汇总表


科研处

2022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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