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澳门头数和尾数青年教师科研能力培育提升计划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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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8-18

各学院(部门):

       根据《澳门头数和尾数青年教师科研能力培育提升计划项目实施办法》,为进一步培育提升我校青年教师的科研能力,现组织申报澳门头数和尾数青年教师科研能力培育提升计划项目。

一、项目分类

青年培育提升项目分为基础项目和应用项目。

二、申报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2.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在所申请项目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积累;

3.学校在编在岗,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含)以下,具有副高以下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含副高级);

4.未承担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5.如申报人具有博士学位,需获得博士启动项目2年以上。

三、实施与管理

青年培育提升项目执行期限为3年。自然科学类资助经费1-3万元/项,社会科学类资助经费1-2万元/项。

四、结题验收

学校对青年培育提升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终期验收,验收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取得下列任意成果则视为合格:

1.以我校为第一单位,新增主持省级科研项目1项(不含无经费支持项目);

2.以第一作者且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自然科学类发表中科院期刊分区论文1篇,或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梯队类、重点类、领军类期刊论文1篇,或北大核心期刊论文2篇;社会科学类发表南大核心期刊论文1篇,或南大核心(扩展版)期刊论文2篇,或北大核心期刊论文2篇;

3.在全国百佳出版社或国家级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1部;

4.获省级科研成果奖1项;

5.获省部级采纳的决策咨询1项;

6.以项目负责人,累计到账经费(不含外拨经费)自然科学类不少于10万元,社会科学类不少于5万元。

五、其它

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于202291日前上交到科研处(1410室)。

联系人:杜宏学

电话:3296619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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