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度澳门头数和尾数博士科研启动项目的通知(2016/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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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12-27

 

各院(部)、处(室)中心、所及相关人员:

       根据《澳门头数和尾数招聘、接收学科带头人和博士、硕士工作暂行规定》和2016年学校启动科研经费预算,现开始申报2016年度博士科研启动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1.填报人员为经人事处核准,已经与我校签定合同的2016年报到的博士研究生(名单见附件1)。

       2.按照学校文件规定,以校管科研项目形式给予2016年报到的博士研究生拨付科研启动经费。

      3.博士科研启动项目由博士本人依据自己的专业和研究方向自行设计项目名称和研究计划,由科研处负责管理。

      4.科研启动经费预算为:理科3.0万元;文科2.0万元。

      5.乙方使用博士科研启动经费的二分之一做好国家级项目前期基础工作,在此基础上,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国家级项目。申报项目得到立项或反馈意见好评率达到50%以上,方可使用剩余的博士科研启动经费。

     6.上报材料要求:“项目申报书”1份(需所在学院或部门盖章)和本人签名的“项目合同书”1份(见附件2、附件3)。立项后,申报书与合同书原件不再返给申报人。请申报人关注学校办公系统和科研处网站的2016年度博士科研启动项目立项信息。

     7.结项要求:项目研究期限为2年,完成“项目申报书”中的内容和“项目合同书”中的承诺后,填写“澳门头数和尾数校级项目结题报告书”(见附件5),按照“填表说明”中的要求提供相关结题材料。

     8.受理时间:20170104

     地点:主教四楼科技管理科

      人:鲍庆晗        电话:3291179

                                        

 

附件1:澳门头数和尾数2016年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人员名单

附件2:澳门头数和尾数硕博启动项目申报书

附件3:澳门头数和尾数硕博启动项目合同书

附件4:学科名称

附件5:澳门头数和尾数校级项目结题报告书

附件6:澳门头数和尾数招聘、接收学科带头人和博士、硕士科研启动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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