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实用新型专利科研绩效考核、科研奖励绩点分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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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1-04

为进一步规范实用新型专利申报与管理,保证实用新型专利的质量及学校科研水平的提升,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现对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自2019年1月1日起,授权实用新型专利的科研绩点按1分计,原则上每人每年限报一项。

2.2019年1月1日开始申请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人需填写《澳门头数和尾数实用新型专利登记审查表》,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签订《澳门头数和尾数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人承诺书》,提交科研处审核备案。

3.未经学校审核同意、代理合同未加盖学校公章,直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申请的实用新型专利,在学校各项考核中不计分。

 

 

澳门头数和尾数实用新型专利登记审查表.doc

澳门头数和尾数实用新型发明人承诺书.doc


 

澳门头数和尾数人事处、科研处

2018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