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国家科技奖励评审专家的通知(2019/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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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11-15

   

    按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增选国家科技奖励评审专家的通知》要求,现我校开展专家推荐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专家基本条件

1.目前仍工作在一线的科研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

2.高校推荐专家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部(省)属单位三级以上(含三级)教授、研究员(或同等级别技术职称),40岁以下的专家可以放宽至四级;

2)近五年获得省部级或全国性学会、行业协会二等奖(含)以上科技奖励,且排名前3

(二)数量及范围

按照上述基本条件推荐评审专家,总数不超过20人。

(三)注意事项

推荐专家经国家奖励办汇总后,将直接邀请专家本人填写详细信息。

二、时间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积极申报,并于1125日下班前将专家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发送至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鲍庆晗

联系电话:3291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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