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吉林省“长白山人才工程”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高校领域)、产业项目研发领军团队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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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2-29

 

按照《吉林省“长白山人才工程”实施方案》(吉人才组字〔2019〕4号)要求和《关于开展2020年吉林省“长白山人才工程”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总体部署,现就开展2020年吉林省“长白山人才工程”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高校领域)、产业项目研发领军团队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部署要求,着眼“十四五”时期振兴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迫切需求,在省内高校中重点培养支持一批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领域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为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二、申报推荐条件及程序

申报人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爱国奉献,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正派,诚实守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

申报人年龄、工作年限的计算,截至2020年12月31日。

(一)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高校领域)

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高校领域)是吉林省“长白山域内人才支持工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高校领域)申报人选条件和推荐程序执行《吉林省“长白山域内人才支持工程”管理办法》(吉组通字〔2020〕50号)的有关规定。具体如下:

申报人应当为省内高校中承担重大科研任务、领衔高层次创新团队、主持省级以上创新基地和重点学科建设,研究方向属于吉林振兴发展重点领域,研究工作具有重大创新性和发展前景的科技人才。须与省内高校签订全职工作合同且实际工作2年以上,年龄应不超过55岁,入选后能够在省内连续工作5年以上,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级科学技术奖(含科技进步奖、科技成果转化奖和技术发明奖)获得者(主要完成人)。

(2)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含科技进步奖、科技成果转化奖和技术发明奖)一等奖获得者(前三名完成人)或二等奖获得者(前两名完成人)。

(3)国家级科技项目课题组负责人或主要成员。

(4)省(部)级重大科技项目课题组负责人。

(5)国家“双一流”学科或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学科带头人。

(二)产业项目研发领军团队

申报团队应当为在省内高校、科研机构和科技企业中,承担创新性、重大性、应用性科技项目,且产业化后能够产生较大经济社会效益的项目研发团队。团队负责人应与所在单位签订全职工作合同并实际工作1年以上,年龄应不超过55岁,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 团队负责人应具有高水平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近5年主持过国内外重大科研项目或重点技术攻关项目,并通过验收。

2. 团队核心成员不少于5人,连续合作3年以上,专业搭配科学,年龄结构合理。

3.团队研究内容和目标符合我省重点产业创新发展需求。技术路线可行,能够形成关键或核心技术;产业化后能够带动相关产业(产品)转型升级,产生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4. 团队科研工作须具有产业化基础条件,以高校、科研院所为依托申报的团队,须与相同专业领域或相关交叉领域的企业签订产学研合作协议。

5.团队所在单位或合作单位拥有良好的研发条件和较强的资金投入能力。

三、申报推荐程序

各地党委组织部门会同科技部门组织本地的申报推荐工作。中省直部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组织本单位的申报推荐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各高校申报人填写申报书模板,并向所在学校提交申报书及附件材料。

2.学校按照通知要求对申报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初选,并按照限额进行推荐。同时,可采取专家联合推荐方式,由3名相关领域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联名推荐,可不受推荐名额限制。

3.学校初选后确定的推荐人选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相关推荐人选在2021年1月4日至14日期间在线提交推荐人选申报材料。

4.学校在2021年1月15日前对推荐人选申报书在线审核后通过系统提交,并将推荐工作报告(正式文件,包括校内初选程序、结果、公示情况等内容)、《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高校领域)同行专家联名推荐表》、《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高校领域)推荐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上报。

四、具体政策

申报推荐工作执行以下政策:

1.坚持不向下申报、不同时申报、不重复申报的原则,避免对同一人才重复支持。已入选国家有关重点人才计划的人才,不再推荐申报“长白山域内人才支持工程”相应层次项目,原支持期结束后,可推荐申报上一层次项目。曾被聘为原“长白山学者”和“长白山技能名师”的人才不再推荐申报“长白山领军人才”,原支持期结束后可申请认定“长白山杰出人才”。

2.省管干部和驻吉中直部门(单位)相当层级领导干部由所任职单位党组(党委)征得其上级干部人事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申报。

3.对国防科技领域申报人设立绿色通道,申报材料可由所在单位直接报送省教育厅,不受推荐名额限制。

五、产业项目研发领军团队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书:需加盖所在单位和推荐部门(单位)公章。

2.附件:

①团队成员(单位)之间的相关合作协议(跨单位合作的提供);团队负责人及成员身份证复印件;团队负责人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全职工作合同。

②相关方向代表性的期刊或国际会议论文首页(不超过5篇);

③科研奖励证书(不超过3项);

④承担的科研项目(不超过3项,提供反映项目(课题)名称、来源、经费和本人角色的任务书或合同的关键页);

⑤团队负责人的国际科研组织、重要学术期刊任职及重要学术会议大会报告等证明材料;

⑥产学研合作协议,成果开发、转化和应用推广及经济、社会效益等证明材料;

⑦海归人才回国工作证明材料(与用人单位签署的工作协议)

⑧团队负责人电子版2寸免冠证件照片(蓝底、JPG格式,按“姓名(单位).JPG”规则命名,分辨率413*626以上,文件大小2M以下)。

    六、材料报送时间

    申报人需在2021年1月2日前提交相应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待学校评审确定推荐人选后,组织在线填报。

    联系人:鲍庆晗    电话:3291179

附件:1.长白山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高校领域)申报书模板

     2.长白山产业项目研发领军团队申报书模板

     3.长白山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高校领域)同行专家联名推荐表

                    科研处

                 202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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