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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秋国庆廉洁过节的通知
时间:2013-09-10 浏览次数: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2013年中秋节、国庆节在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刹住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的通知》和省纪委《关于中秋国庆廉洁过节的通知》精神,进一步严肃纪律,坚决刹住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确保全体教职工过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中秋和国庆佳节,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教育,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认真传达贯彻中央纪委和省纪委有关廉洁过节的通知精神,着力加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具体规定、大力发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作风,坚决制止奢靡之风和铺张浪费行为。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安排组织好中秋、国庆期间的工作和活动。

二、领导带头,自觉遵守有关纪律要求和规定。学校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是确保廉洁过节的组织者、推动者、监督者,更是具体实践者和被监督者,要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严于律己、从我做起,并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切实做到六个“坚决不”:坚决不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或接受月饼节礼;坚决不用公款大吃大喝、相互宴请、相互走访;坚决不公款旅游、参与各种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坚决不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坚决不借办公用品、会议费、招待费等名义报销节礼费或向其他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坚决不违规使用公务用车。

三、强化监督,严厉查处各类违规违纪行为。今年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省纪委将组织专门检查组采取明察暗访、随机调查、专项检查等方式进行检查。学校纪委将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监督和检查,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充分发挥组织、教育和监督职能,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防止和纠正违规违纪行为。学校各单位和全校党员干部要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认真落实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对于违反有关规定的单位及个人,纪委将视情节追究相关责任。

中共澳门头数和尾数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3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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