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直房改办的通知,1981年1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前参加工作、住房面积未达标且未享受过住房货币化补贴的人员,2013年4月1日至现在,职务、职称、工人技术等级有变动的,需要报送住房货币化补贴档案材料。
职务变动的需要校组织部开具证明;职称、工人技术等级变动的需要职称证书的复印件。1998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后调入我校的人员没填过《吉林省省直单位职工住房调查表》的,需要重新填表。所有材料均用A4纸复印。
本年度房补资金将按照更新后的数据补发,请各部门通知到所有相关人员,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以上资料于2014年4月21日16:00时前统一交到后勤管理处。联系人:张洪学,电话:3290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