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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近日,吉林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圣诞期间学校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含冷焰火)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圣诞期间我校要切实加强校园安全管理,严禁任何人及任何单位在教室楼、宿舍楼、办公楼等场所燃放烟花爆竹(含冷焰火)。各单位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确保全校师生人身及财产安全。学校将随时对各单位进行检查,如发现问题将严肃处理。
望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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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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