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工期限
维修工2015年10月10日——2016年4月15日(暂定);
司炉工、上煤除渣工2015年10月18日——2016年4月12日(暂定);
1.男性,年龄在25—60周岁,身体健康,在校医院体检合格;
3.能够坚守岗位,服从管理,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4.司炉、司泵工、水暖维修工、机械维修工、水电焊维修工、电器维修工要具有相应的上岗证,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
五、报名方式:有意者请持本人身份证及上岗证,于10月15日前到我校后勤管理处供热科报名,
联系人:刘斌 电话:3291915 13944418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