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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6年职工住房货币补贴档案的通知
时间:2016-04-05 浏览次数:

各部门:

根据省直房改办的通知,1990年7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期间参加工作、住房面积未达标且未享受过住房货币化补贴的编制内人员,从2015年4月1日至现在,职务、职称、工人技术等级有变动的,需要报送住房货币化补贴档案材料。

职务变动的需要校组织部开具证明;职称、工人技术等级变动的需要职称证书的原件、复印件。1998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后调入我校的人员没填写过《吉林省省直单位职工住房调查表》的,需要重新填表。所有材料均用A4纸复印。

本年度房补资金将按照更新后的数据补发,请各部门通知到所有相关人员,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以上资料于2016年4月7日16:00前交到后勤管理处。

联系人:张洪学 电话:3290586

后勤管理处

二〇一六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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