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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美两国政府教育交流协定,2017-2018学年度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在全国范围内选派不超过40名访问学者参加中美富布赖特研究学者项目(Visiting Research Scholars Program,VRS)赴美研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选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 应在过去四年内没有在美留学的经历。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至少工作五年以上方可申请。
2. 暂不受理正在境外学习或工作人员的申请。
3. 年龄原则上在35-50岁之间(1966年8月1日及以后、1981年8月1日及以前出生), 具有副教授(含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博士学位或十年以上教学经验,有较强的独立研究能力和较高的英语水平,赴美后能独立从事研究工作。
二、选派学科
应为美国问题研究的相关领域,具体学科包括:哲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民族学、教育学、心理学、体育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艺术学、历史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公共管理、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
三、资助情况
中美国家留学基金为选派人员提供赴美(至入境地)国际旅费。中美双方共同为选派人员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生活费(包括回国旅费)。
四、留学期限
预计2017年7月派出,被选派人员资助期限为10个月,留学期限不超过12个月。留学人员须连续在国外研修10个月,期间不得提前或中途回国(特殊情况除外)。
五、校内选派
请各相关学院将通知发送至每位符合条件的老师,并组织学院内部申报及初审,于5月23日将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的《澳门头数和尾数教师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报送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并会同科研处、教师发展中心确定不超过3名教师申报该项目。人选确定后,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组织教师填写网上申报材料,并按时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项目其它细节请务必登陆国家留学网查看:www.csc.edu.cn
附:《澳门头数和尾数教师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
联系人:杜瑞康
电 话:3290040
办公地点:专家公寓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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