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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2017学年度中加学者交换项目通知
时间:2016-05-19 浏览次数:

根据中加两国政府教育交流协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派访问学者参加2016-2017学年度中加学者交换项目(China-Canada Scholars’ Exchange Program)赴加拿大有关高校研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规模

不超过100人·月/年,即每年录取人员留学期限之和不超过100个月。

二、留学及资助期限

12个月,期间不得提前或中途回国(特殊情况除外)。

三、资助内容

(一)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二)加方提供在加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约2200加元/月)、由加出入境城市至留学目的地的食宿费(最高为350加元)及医疗保险费用。

四、被推荐人选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并在学习、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事业服务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身心健康。

(二)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5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三)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至少工作五年以上方可申请。

(四)暂不受理正在境外学习或工作人员的申请。

(五)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详见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

(六)对于来自高校和其他高等教育机构的教学或研究人员:

1.具有硕士或硕士以上学位,硕士毕业后一般应具有2年以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2.学术水平和研究计划的学术质量将作为选拔的首要标准。

3.优先考虑研究课题旨在促进对加拿大认识和了解者。

4.优先考虑可通过出版专著、在著名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等方式使其研究成果广泛传播的人员。

(七)对于来自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媒体和文化组织的专业人员:

1.需具有硕士或硕士以上学位,承担管理、政策发展或决策等相关责任,并且在本单位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

2.在工作中富有创造性、革新性和开拓精神,表现出卓越的领导才能。

3.优先考虑以下领域的专业候选人:

公共政策分析和公共管理、经济学/金融/银行、环境保护、法律、教育、公共卫生政策和管理。

4.优先考虑致力于通过其学术研究促进中加了解者。

五、国家留学基金委评审及录取安排

2016年7-8月:材料评审

2016年8月:面试

2016年9月:发放录取通知

派出时间一般为2016年12月底前。

六、校内选派

请各相关学院将通知发送至每位符合条件的老师,并组织学院内部申报及初审,于5月23日将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的《澳门头数和尾数教师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报送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以下简称国际处)。国际处将会同科研处、教师发展中心确定不超过3名教师申报该项目。校内选拔优先考虑无出国境进修经历人员,人选确定后,由国际处组织教师填写网上申报材料,并按时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项目其它细节请务必登陆国家留学网查看:www.csc.edu.cn

联系人:杜瑞康

电 话:3290040

办公地点:专家公寓一楼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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