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更换差旅费及相同票据报销单的通知
时间:2010-08-26 浏览次数:

各单位:

差旅费及相同票据报销单据已更换,旧票据作废,要求必须用新票据报销。请各位老师到计财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新票据报销单。

澳门头数和尾数计财处

二O一O年八月二十六日

信息管理:党委宣传统战部    技术支持:信息网络中心    吉ICP备05005280号

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海丰大街1301号    邮编:13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