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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14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6-05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职称评聘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4]33号)和《澳门头数和尾数2014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4年职称评聘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称评聘工作相关政策及时间安排
    2014年职称评聘工作相关政策及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澳门头数和尾数2014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方案》
    二、申报系列及地点
    申评人员按照时间要求将申报材料提交到相应的各学科评议组,各学科评议组审核并填写推荐意见签字盖章后上报学校,其中对申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需进行排序。各学科评议组具体负责单位及受理申报地点如下:
      1.高校专任教师系列:由各教学单位负责,各位申报人员,含在机关等部门工作的教师,按学科归属学院(教学部)进行申报。受理申报地点:各学院(教学部) 
      2.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系列:由学生工作处负责,受理申报地点学生工作处。
      3.研究系列:由科研处负责,受理申报地点科研处。
      4.实验系列:由教务处负责,受理申报地点教务处。
      5.图书资料系列:由图书馆负责,受理申报地点图书馆。
      6.档案系列:由档案馆负责,受理申报地点档案馆。
      7.出版系列:由学报编辑部负责,受理申报地点学报编辑部。
      8.会计、审计系列:由计财处负责,受理申报地点计财处。
        9.经济、工程、卫生系列:由学后勤管理处负责,受理申报地点后勤管理处。
    学校受理申报地点:第一教学楼三楼会议室。逾期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三、申报材料
    1.申评人员均须按照设置的纸张大小提交1份各类表格纸质版,其中《公示表》和《评审表》需要提交电子版。各类表格详见附件2: 《2014年职称评聘相关表格》。
    2.申评教授、副教授人员须在本人学术(技术)成果中提炼出1-3个代表作,代表作扫描件电子版随各种表格一并上交(论著须扫描封面、目录、版权页,论文扫描封面和有本人姓名的目录页即可),扫描件电子版上交前务必标明顺序,以“代表作”命名文件夹。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继续教育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职称外语合格证、计算机合格证、获奖证书原件(证书封皮可不提供),外语和计算机合格证丢失者,可到“吉林人事考试网”查询,并将查询成绩打印后到人事处确认,其他材料丢失者需提供个人档案证明材料;科研成果原件。申评人员学历信息需登录“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实名注册,对本人学历信息进行查询并打印;留学人员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1991年以前毕业学历信息在学信网未注册的由人事处统一到个人档案中查询。提供的论文需在“中国知网”上进行检索,并将检索到的论文查询目录页面打印后上报。
        4.所有申评人员务必提供纸质版申评人员材料册一份,此材料册将提交学校评委会,模版详见《材料册目录》,封皮用白色纸。
       5.各学科评议组须上报评议组成员名单及中级申评人员排序名单。
    6.申评教授与副教授人员,电子稿发送至[email protected],申评其他系列和中级职称人员,电子稿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以本人姓名命名文件夹。电子版材料包括:代表作、《公示表》和《评审表》。所有电子版材料不要更改文件名。
    四、有关要求
    1.填写学历、学位时,以什么学历参评填写什么学历,例如:本科学历年限够,硕士年限不够的应该填写本科、学士。同时,在进修栏填写硕士或博士进修情况。
    2.为便于申评人员政策咨询和工作的开展,今年建立职称评聘工作群(群号:275677588),请所有申评人员都加入到这个工作群中。我们将在此群发布相关信息及政策解答。
    3.各位申评人员在提交材料时请用不易破损兜子装材料,并在外面标明申评职称和姓名。
    附件:
    1.澳门头数和尾数2014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方案    点击这里下载
    2.2014年职称评聘相关表格    点击这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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