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校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杰出父母”、“敬老好儿女”推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1-04    浏览次数: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重要指示精神,深化拓展“寻找最美家庭——幸福吉林·从家庭出发行动”,进一步推进家庭文明建设工作,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榜样力量带动引领广大妇女和家庭弘扬传统美德、树立良好家风、促进社会文明,以好的家风支撑起好的社会风气。我校工会、妇委会联合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杰出父母”和“敬老好儿女”推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5年11月集中开展推选,并将宣传活动贯穿全年。
二、推选范围及标准
本校教职员工,工作满2年以上,家庭成员无违纪违法记录的家庭或个人。
1.家庭成员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家庭美德;
2.家庭成员具有自强自立、开拓进取、勤劳廉洁、敬业奉献等优秀品格,热心社会公益、积极参与法治社会建设,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家庭责任和社会责任;
3.家庭成员是群众公认的好夫妻、好儿女、好父母、好公婆、好媳婿等等,具有较强的先进性和代表性,能够起到示范、带动和引领作用。
三、活动程序
1.学校成立相关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及评审机构,校妇委会负责活动的组织开展和人员的推荐考核;
2.推选活动采取个人自荐、他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3.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向上级层层推荐;
4.对被推选的候选家庭进行评审,确定“最美家庭”、“杰出父母”、“敬老好儿女”人选,全校初步评出20人,经公示,无异议后命名表彰;
5.对评选上的家庭进行宣传报道。
四、活动要求
评选活动要注重发动群众广泛参与,以群众自荐他荐方式为主体,不预定标准、不设定门槛、不求“高大全”,在推选过程中,突出“孝”和“和”,注重寻找和宣传“三、四代同堂家庭”;“明德知礼家庭”,“教子有方家庭”;同时结合“吉林好人引领风尚”主题实践活动,选树“夫妻和睦”、“孝老爱亲”、“节俭养德”、“助人为乐”、“清廉养德”“同舟共济”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好家庭;推选同时注重发挥各级各类好人在建设美好家庭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形成好人典型带动好家庭,好家庭孕育好人典型的良好风尚。
五、其他事项
1.推荐名额:各分工会推荐“最美家庭”、“杰出父母”和“敬老好儿女”至少1户(名),有典型事迹突出者,可增加名额;
2.推荐时间: 11月30日前报送 推荐名单及材料,报送至校妇委会;
3.推荐材料:推荐表一式2份,2000字以上的事迹材料,500字主要事迹简介,候选的“杰出父母”、“敬老好儿女”报送二寸标准彩照2张、家庭生活照4-5张,候选的“最美家庭”报送家庭生活照4-5张。以上材料除推荐表须报送纸质版外,其余报送电子版;
4.联系人:吴达春,联系电话:3291909,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澳门头数和尾数工会、妇委会
201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