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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才服务中心关于接收高校毕业生档案的通知

作者:来源: 阅读次数:日期:2022年05月09日

各高校就业指导及档案管理部门:

为做好2022届毕业生档案接收、转递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收条件

长春市城区内生源、户口(不包含双阳区、九台区、榆树市、德惠市、公主岭市、农安县)或报到证派遣至在长非公有制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二、报到证名头要求

1、长春市城区生源或户口的,报到证名头为长春市人才服务中心或长春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与在长非公有制企业签订三方协议或劳动合同的,报到证名头为签订三方协议的企业名称。

三、转递要求

1、受疫情影响请各高校通过EMS邮寄。邮寄时每份档案需密封,每个学校统一打包集中转递,并附纸质版《高校毕业生存档人员统计表》(见附件)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email protected]邮箱中。各高校可在邮寄后通知学生本人在微信小程序(档案帮手)中查询是否接收。

2、确需到现场送达的,请通过电话预约后办理档案转递事宜。

四、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长春市人才服务中心

接收部门:档案部

联 系 人:档案部

联系电话:0431-88781533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天富路1567号

邮 编:130119

五、毕业生报到

根据《全国深化“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要求,取消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到手续。


长春市人才服务中心

二○二二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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