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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新闻与传播学院学术报告组织要点

1. 主办部门要提前向校科研处和宣传部报备。

2. 主办部门要至少提前一天发布和张贴海报。

3.主办部门要至少提前一天确定参加对象、人数、地点,并做到有效通知和组织。

4.主办部门要认真做好场地布置,如环境清洁、背景布置;要做好设备准备,如投影、扩音系统、网络、电脑、粉笔等;做好服务准备,如饮用水、纸巾等。

5.参与人数较多的学术报告,主管部门要保证消防通道畅通,保证用电安全,报告开始时主持人要进行安全疏散方式告知。

6.主办部门要有主持人介绍专家和来宾,要有主管领导迎送接待专家。

7.主办部门要有影像记录,会后及时撰写新闻。

8.主办部门要记录专家身份证与银行卡信息,负责报销。

9.大型学术报告学工办要派辅导员协助组织秩序。

10.主办部门负责打印《中青年教师全员培训登记表》,参会教师应主动签字,不得代签,并由办公室主任上交至教师发展中心。

11. 讲座新闻稿要严格落实三审三校要求,新闻稿记者、科研口负责人、学院院长或书记全部校对审核通过后方可发布新闻。

T / 0431-81765566

吉林省长春市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卓越大街399号

399 Zhuoyue Street, Hi-tech Development Zone, Changchun, Jilin Provi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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