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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制度
新闻与传播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实施细则

毕业设计和毕业论文是达到专业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根据澳门头数和尾数关于毕业设计和论文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以下细则。

一、教学目标

1.培养学生综合运用研究方法和理论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培养学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和技能系统设计和创作的能力。

3.培养学生文献检索、资料查询以及新知识获取的能力。

4.培养学生文字组织和逻辑思维能力。

5.培养学生协调沟通的能力。

二、指导教师选派原则

1.中级以上职称,硕士以上学历。

2.思想品德端正,教学作风严谨,近3年没有在毕业实习、毕业设计和论文指导环节出现教学事故。

3.熟练掌握学科研究方法和学科理论。

4.可聘请院外校外教师(中级以上职称)参与指导毕业设计和论文。

5.学院教师根据专业背景跨专业调配。

三、任务分配程序

1.教师列出研究方向。

2.系主任根据学生初步选题分配。

3.教师对不擅长题目可以申请调换。

四、工作任务

1.指导学生完成选题、开题报告、研究与写作、修改等全程环节。

2.指导学生完成任务书、答辩记录、指导记录等表格的填写。

3.指导学生掌握论文格式、学术规范的基本技术问题。

4.负责论文的内容、格式、规范性的审核,答辩后修改情况的复核。

5.检查毕业论文的装订。

五、指导要求

1.教师指导的重点是问题或观点的确立、学科研究方法的运用、论文形态的确定、论文结构选择、国家标准的运用。指导过程绝不要指导变相抄袭,绝不要指导学生如何对付查重软件。对于不熟悉的研究方法或课题可以求助同事或与其他指导教师调串。

2.不要给圈定题目。要指导学生自己选择、确定题目,可以根据学生研究内容帮助确定题目。

3.强化过程性指导。及早发现问题,及早让学生改正,不至于把问题集中在终审环节。要深入指导,然后再对学生提出要求,不要“不教而诛”,推诿责任。

4.自觉学习研究方法、专业理论、国家标准、语言规范,提高指导能力,做到科学指导。

5.认真研究学生的选题范围,教学相长,做到有效指导。

6.独当一面,有始有终,不能将指导任务推给系院检查者。

六、写作时间要求及成绩评定

1.全体合格毕业生应该在第八学期开学第五教学周完成毕业设计、毕业论文并上交,并参加各专业组织的毕业答辩。

2.学生通过答辩评定成绩,标准按照学校和我院关于毕业设计和论文的有关规定执行,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制区别。

3.学生完成的毕业设计和论文质量达不到规定标准,或不能按时完成的,学生成绩按不及格评定。

4.未能按时参加答辩的学生,必须参加学院组织的远程答辩,否则取消论文成绩。

七、教师工作量规定

1.为了保证指导质量,原则上每个指导教师指导学生的总数为:中级职称不超过10名,副教授职称不超过12名,教授职称不超过15名。

2.学生毕业论文抽检不合格的,其产生的工作量从指导老师总工作量中扣除,转拨给获得优秀论文的指导教师。

T / 0431-81765566

吉林省长春市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卓越大街399号

399 Zhuoyue Street, Hi-tech Development Zone, Changchun, Jilin Provi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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